三花智控: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4-07-23 00:03:19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浙江
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花智控”、“公司”)持续督导工作
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求》
等相关规定,对三花智控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专项
核查,发表如下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公开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68 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
发行 300,0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00 元,按面值发
行。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共筹得人民币 300,0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证报告》(天 健验
[2021]277 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披露,该次募集资金主要用于
“年产 6,500 万套商用制冷空调智能控制元器件建设项目”、“年产 5,050 万套
高效节能制冷空调控制元器件技术改造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具体使用情
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
      年产 6,500 万套商用制冷空调
      智能控制元器件建设项目
      年产 5,050 万套高效节能制冷
      空调控制元器件技术改造项目
         合计                     338,112.00       300,000.00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公司与子公司募集资金的使
用计划,公司与子公司的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
  三、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与子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
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
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在保证不影响公司与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与子
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75,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与子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资金。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与子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
提下,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
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
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以及大额可转让存单等),且
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四)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之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
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
选择产品/业务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与子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有保本约定
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
款、大额存单、以及大额可转让存单等),投资风险较小,在企业可控范围之内。
尽管公司与子公司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投资产品,但该项投资收
益可能会受到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等宏观经济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
导致的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制,保障资金安全,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五、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
不影响公司与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实施,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
不会影响公司与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开展和建设进程,不会影响公司主营
业务的正常发展,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通过对部分闲置的募集
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获取
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履行的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22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自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使用不超过 75,000 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在前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单个理财产品的持有期
限不超过 12 个月。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22 日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自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使用不超过 75,000 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在前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单个理财产品的持有期
限不超过 12 个月。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
议通过。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符合《证券发行
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和损害股东利
益的情况。
  因此,保荐机构对公司与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75,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黄   凯            曲   娱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三花智控盈利能力良好,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