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410 股票简称:沈阳机床 公告编号:2024-32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4 年
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要求。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 2024 年 8 月 7 日(星期三)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
行 网 络 投 票 的 具 体 时 间 为 2024 年 8 月 7 日 9:15 —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8 月 7 日 9:15
至 2024 年 8 月 7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
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
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
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
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
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现任董事、现任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B822 会议室。地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 17 甲 1
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编码
目可以投票
《关于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
配套资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更新稿)》
《关于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
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本次交易方案概述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
募集配套资金的方案
《关于<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
要的议案》
《关于本次重组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及四十三条规定的议案(更新稿)》
《关于本次重组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
议案(更新稿)》
《关于本次重组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
二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议案
(更新稿)》
《关于本次重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法>第十三条规定的议案(更新稿)》
《关于本次重组履行法定程序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
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的议案(更新稿)》
《关于本次重组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规定的议案(更新稿)》
《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
案》
《关于批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相关
的更新报告期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的议案》
《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相关填补措施的议
案(更新稿)》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交易对方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
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
本次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
《关于<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 年-2027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中小股东进行单独计票。
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刊登的公司第十届董事
会第九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通用技术(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须回避表决。
三、会议登记方法
(1)受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
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手续。
(2)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因故不能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可授权委托代理
人出席。
(4)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1)公司地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 17 甲 1
号
(2) 邮编:110142
(3) 电话:(024)25190865
(4) 传真:(024)25190877
(5) 联系人:林晓琳、石苗苗
(6) 参会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身份认证和投票程序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
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具体流程详
见附件。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
会议决议
附件: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授权委托书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 件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投票简称:“沈机投票。”
本次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
反对、弃权;
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
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
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
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
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
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日 9:15,结束时间为 2024 年 8 月 7 日 15:00。
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
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
“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
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
查阅。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全权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沈阳机
床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
权。
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的提案表决意见如下:
备注 同 反 弃
意 对 权
提案 该列打勾
提案名称
编码 的栏目可
以投票
《关于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
议案(更新稿)》
《关于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
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本次交易方案概述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
募集配套资金的方案
《关于<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
(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本次重组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
稿)》
《关于本次重组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
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议案(更新稿)》
《关于本次重组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
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议案(更新稿)》
《关于本次重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议案(更新稿)》
《关于本次重组履行法定程序完备性、合规性
稿)》
《关于本次重组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
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议案(更新稿)》
《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
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关于批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告的议案》
《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相关填补
措施的议案(更新稿)》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交易对方及其一致行
动人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
全权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
《关于<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
年-2027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签名:
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
的意思进行表决。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
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