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62 证券简称:嘉事堂 公告编号:2024-29
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嘉事堂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4年7月22日下午3点在公司二
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副董事长许帅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
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了相关议案并作出决议。本次
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97人,代表股份119,296,219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40.8959%。
(1)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117,649,47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40.3314%。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9人,代表股份1,646,74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5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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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95人,代表股份36,238,983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12.4231%。
(1)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6人,代表股份34,592,239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11.8586%。
(2)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89人,代表股份1,646,744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5645%。
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中所列全部提案,并形成相关决议。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8,646,0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550%;
反对618,9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188%;弃权
总数的0.026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5,588,7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1.7078%;弃权3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64%。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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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
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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