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38 证券简称:清溢光电 公告编号:2024-036
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7 月 22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朗山二路北清溢光电大楼深圳清溢
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普通股股东人数 49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26,582,288
比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经董事会出席会议半数以上的董事共同推
举,由董事吴克强先生主持,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普通股 26,533,270 99.8155 26,518 0.0997 22,500 0.0848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议案名称 比例 比例 比例
序号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实施增资扩股 ,170 2 8 0
和员工持股计
划暨关联交易
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股东出席会议并进行表决。
过半数表决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王振湘、许俊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会议审
议事项的表决程序、会议表决结果均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