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建霖健康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厦门建霖健康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
《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
(以下简称
“《指导意见》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
(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以及《厦门建霖健康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
《公
司章程》”
),制定了《厦门建霖健康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员工持
股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
)。经公司全体监事充
分讨论,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司不存在《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所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内容符合《公司法》
《指导意见》
《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拟定的持有人符合《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本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持
有人范围,其作为公司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四、本员工持股计划遵循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等原则,
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五、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员工与全体股东的
利益共享机制,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
竞争力,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
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将有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厦门建霖健康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