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帆新材: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7-22 20:4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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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637      证券简称:扬帆新材          公告编号:2024-036
              浙江扬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告编号:2024-035)中披露了公司股东宁波新帆投
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资管理有限公司计划自该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
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4,695,000.00 股(拟减持数量占本公司总股
本比例 2.00%)。副总裁刘辉先生;董事、副总裁、董秘樊相东先生;副总裁朱俊
飞先生;董事、副总裁陶明先生;财务总监上官云明先生计划自该公告发布之日
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共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浙江扬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扬帆新材,证券代码:300637,
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股票交易价格连续 3 个交易日(2024 年 07 月 18
日、2024 年 07 月 19 日、2024 年 07 月 22 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情况。
  二、 公司关注并核实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持
股 5%以上的股东就相关事项通过电话等其他方式进行了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
明如下:
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情形;
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
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
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
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
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公告编号:2024-009)和《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4-025)。2023
年年度及 2024 年一季度净利润均为负值。其中,2023 年净利润为-8,773.20 万元,
一季度报告》不存在应修正情况。
   公司不存在需披露业绩预告的情况,公司预计将于 2024 年 8 月 27 日披露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公司 2024 年半年度的财务核算尚在进行中,且未曾向第
三方提供相关财务数据,具体经营情况及财务数据请关注公司定期报告。
  根据公司已披露的定期报告显示,受光引发剂行业竞争加剧、价格下行影响,
叠加产能利用率较低等因素,公司光引发剂类产品仍较为低迷,目前公司暂未发
现行业有明显好转的变化趋势,公司 2024 年业绩扭亏好转仍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2024-030)、
                                (2024-031)、2024 年
                  (2024-032)中对公司经营业绩情况和产品下
游应用的具体情况做了说明,除此之外,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公告编号:2024-035)中披露了公司股东宁波新帆投
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资管理有限公司计划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26,600.00 股(拟减持数量占本公司
总股本比例 0.01%);董事、副总裁、董秘樊相东先生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22,800.00 股(拟减持数量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01%);
副总裁朱俊飞先生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20,500.00 股
(拟减持数量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01%);董事、副总裁陶明先生计划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20,500.00 股(拟减持数量占本公司总股本比
例 0.01%);财务总监上官云明先生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
超过 18,500.00 股(拟减持数量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0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中
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为公司法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信息以在上述指定媒
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扬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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