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维光电: 路维光电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4-07-22 19:24:57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688401     证券简称:路维光电          公告编号:2024-052
              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0 日召开
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等
相关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
相关规定,公司对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
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示及核查情况
了《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4-046)《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
象名单》等文件。
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共计 10 天,公示期间公司员工可向公司监事
会提出意见。
  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章程》及公司对激
励对象名单及职务的公示情况,并结合监事会的核查结果,监事会发表核查意见如
下:
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
的激励对象条件。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单独或合
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未参与本激励计
划。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列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
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路维光电盈利能力良好,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