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合光能: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总股本1%暨回购进展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7-21 20:3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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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599    证券简称:天合光能          公告编号:2024-072
转债代码:118031    转债简称:天 23 转债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比例
          达到总股本 1%暨回购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第一期)     2023/5/30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第二期)     2024/6/26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第一期)      2023/5/29~2024/5/28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第二期)      2024/6/25~2025/6/24
预计回购金额(第一期)        30,000 万元~60,000 万元
预计回购金额(第二期)        100,000 万元~120,000 万元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回购用途(第一期)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回购用途(第二期)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            21,811,927 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1.00%
累计已回购金额            58,111.210635 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15.91 元/股~38.12 元/股
注:以上分别为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期回购方案和第二期回购
方案的相关信息,以上数据为公司第一期回购方案和第二期回购方案的累计数据。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一)2023 年 5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或自
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无限售条件的 A 股流通股。回购股份将全
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65 元/股(含),回购
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60,000 万元(含),回
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披露的《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3-061)、《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73)。
   因实施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第一期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 65 元/股(含)
调整为 64.52 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 年年度权
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5)。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4-048)。
   (二)2024 年 6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无限售条件的 A 股流通股。回购股份将用于转换公司发
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31.00 元/股(含),回购
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20,000 万元(含),
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
二、 实施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每增加 1%的,应当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内予以公告。现将公司回购进
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4 年 7 月 19 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21,811,927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 2,179,365,202 股的比
例为 1.00%,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38.12 元/股,最低价为 15.91 元/股,累计支付
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81,112,106.35 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其中,第一期回购计划中,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13,491,637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 2,179,365,202 股的比例
为 0.62%,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38.12 元/股,最低价为 21.77 元/股,支付的资金
总额为人民币 444,125,114.18 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的《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4-048)。
   第二期回购计划中,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公司股份 8,320,29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 2,179,365,202 股的比例为 0.38%,
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17.13 元/股,最低价为 15.91 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
民币 136,986,992.17 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
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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