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75 证券简称:群兴玩具 公告编号:2024-029
广东群兴玩具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7月19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7月19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7月19日
(二)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苏州市苏州工业园区星港街168号,托尼洛兰
博基尼书苑酒店,凝香阁。
(三)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股权登记日:2024 年 7 月 12 日。
(五)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六)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金成先生。
(七)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
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45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
数 145,662,36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22.6634%。
出席现场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3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42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92,276,261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14.3571%。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计 40 人,拥有及代表的股份
为 67,382,361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0.4839%。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与会股东审议议案,
并形成如下决议:
同意 145,423,281 股,反对 238,680 股,弃权 400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股东
大会(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59%。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
络投票)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452%。
四、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江苏经权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丁一律师、周赟律师
(三)结论意见:
见证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
资格及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
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
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广东群兴玩具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江苏经权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群兴玩具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群兴玩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