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亚电子: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7-20 00:1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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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5277      证券简称:新亚电子       公告编号:2024—050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74 人调整为 73 人。
  ●授予数量: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600.80 万股调整为595.62 万股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新亚电子”)2024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已经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根据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9 日
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分别审
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
数量的议案》。现将有关调整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独
立董事张爱珠女士作为征集人就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
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核实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
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4 年 7 月 9 日,公司于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
事会对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的公告》
   (编号:2024—045)。
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公司就内幕
信息知情人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
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并于 2024 年 7 月 17 日披露
了《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
报告》
  (编号:2024—046)。
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
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 2024 年 7 月 19 日为授予日,向 73 名激励对象授予 595.62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6.56 元/股。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
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二、关于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调整
的情况说明
  鉴于 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拟授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根据公司
授予数量进行了调整,具体内容为: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74 调整为 73 人,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600.80 万股调整 595.62 万股。
  三、本次调整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调整不会对公司
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对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
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本次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对 2024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进行调整。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激励
计划调整及授予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及
《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确定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日、激励
对象、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激
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授予条件已经成就,首次授予符合《管
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限制性股票的获授条件。
  特此公告。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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