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琪酵母: 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07-19 23:3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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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298   证券简称:安琪酵母        临 2024-082 号
     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
    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
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三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
回购价格的议案》。2024 年 7 月 19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 2024 年 7 月 3 日及 2024 年 7 月 2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述回购议案,公司将以 22.30527 元/股的价格回
购注销 25,100 股限制性股票,本次拟用于支付回购限制性
股票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款共计 559,862.28 元
(不含同期银行存款利息)。回购完毕后 10 日内,公司将
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该部分
股票的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 868,669,779
元减少至 868,644,679 元。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由于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
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规定,公司
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
露之日起45日内向本公司申报债权,并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
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
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
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
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人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申报,债权申报所需材
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
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
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
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
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
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特此公告。
                     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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