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GuangdongJingyiMetalCo.,Ltd.
证券代码:002295 证券简称:精艺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1
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公司”)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已获 2024 年 6 月 6 日召开的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3 年年度股东大
会决议公告》刊登于 2024 年 6 月 7 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
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50,616,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5 元( 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
积金转增股本,共计派发 12,530,800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暂不分配,结转至下
一年度。自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之日起至实施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如公
司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一致。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50,616,000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500000 元人民币现金 含税;扣税后,QFII、
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450000 元;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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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
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
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
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
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年( 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5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 年 7 月 25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 年 7
月 26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4 年 7 月 25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年 7 月 26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 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 申请日:2024 年 7 月 17 日至登记日:2024 年 7
月 25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
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西海工业区
咨询联系人:刘文毅
咨询电话:0757-26336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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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电话:0757-22397895
七、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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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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