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国安: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来源:证券之星 2024-07-19 22:2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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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0839     证券简称:中信国安     公告编号:2024-50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4年7月1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8月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2024年8月5日9:15-9:25,9:30-11:30,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4年8月5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
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
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
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关东店北街1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累积投票提案
议通过,详细内容请查阅公司于2024年7月20日刊登在《中国
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
告》(公告编号:2024-46)、《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49)等相关公告。
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
上通过。
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
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
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
举票数。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个人股东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和证券帐
户卡;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
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证券
帐户卡。
   (2)法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持股凭证;法人股东委托
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
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
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3)异地股东可以传真方式登记。
五层
   联系人:柏薇
   联系电话:010-65008037
   传真:010-65061482
   邮政编码:100020
   电子邮箱:guoan@citicguoaninfo.com
   会议费用情况:本次股东会会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
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
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并对网络投票
的相关事宜进行具体说明。可将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的具体
操作内容作为股东会通知的附件披露。(参加网络投票时涉
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投票简称为“国安投票”。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
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
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
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
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
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
选人投 0 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票
  …                 …
  合 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选举非独立董事
  (提案 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2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
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2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
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
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
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 2024 年 8
月 5 日(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 3:00。
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
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
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
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
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参加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
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对会议审议的提案按本授权委
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如
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
表决。授权有效期自授权日起至本次股东会结束时止。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该列打勾
                         的栏目可
                         以投票
              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 √
              的议案
累积投票提案          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及持股性质: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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