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08 股票简称:神州高铁 公告编号:2024033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
次会议于2024年7月1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6月25日以电子邮件
形式送达。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主持,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
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的程序、方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情况及上级单位对公司的业绩考核要求,同意制定 2024
年度公司组织绩效考核指标,涵盖经营业绩、重点战略事项、安全环保专项工作、
其他专项等四大核心考核领域,包含十三小项具体考核指标。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董事会授权管理行为,促进董事会授权人
员依法行权履职,提高经营决策效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同意修订《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
详情参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会授权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的议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两个一以贯之”的重要指示要求,进一步规范公司“三重
一大”事项决策行为、强化执行监督、防范决策风险,推动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
治理效能,根据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同意制定《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明确各治理主体的决策权责边界,确保公司决
策的科学性、高效性和合规性,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同意制定《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治理主体决策权责清单》。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薪酬与考核管理体系,充分发挥董事、监事作用,根
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制定《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监事薪酬与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详情参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监事薪酬与考核管理办法》。
鉴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一致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