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的核查意见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
“申万宏源承
销保荐”
)担任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泰生物”或“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本
保荐机构对奥泰生物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
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95 号)核准同意,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3,500,000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33.67 元,募集资金
总额为 1,804,545,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161,278,093.75 元后,募集资金
净额为 1,643,266,906.25 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致同验字【2021】第 332C000116 号《验资报告》。募
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
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
情况详见公司 2021 年 3 月 24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募集资金投资额
新增年产 2.65 亿人份体外诊断试剂的产业化
升级技术改造项目
年产 2 亿人份体外诊断试剂生产中心及研发
中心建设项目
杭州奥恺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年产 4 亿人份体
外诊断试剂生产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合计 146,053.43 146,053.43
注: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2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于 2023 年 8 月 2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
资金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或股权激励计划。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完成上述股份回
购,使用资金总额 17,501.58 万元。
二、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的使用及节余情况
公司本次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新增年产 2.65 亿人份体外诊断试剂
的产业化升级技术改造项目”以及“IVD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上述募投项目已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具体使用及
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序 募投项目拟投资 实际累计投资 利息及理财收益 募集资金节
募投项目名称
号 金额① 金额② (扣除手续费)③ 余金额④
新增年产 2.65 亿人份体
级技术改造项目
合计 302,505,400.00 290,056,891.64 11,060,245.12 23,508,753.48
注:募集资金节余金额④=①-②+③,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
三、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从项目的
实际情况出发,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在保证项目建设质量的前提下,
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对各项
资源进行合理调度和优化配置。同时,募集资金存放银行期间产生了一定的利息
收益。
四、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为了更好地发挥募集资金的效能,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计划将募投项
目“新增年产 2.65 亿人份体外诊断试剂的产业化升级技术改造项目”以及“IVD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23,508,753.48 元(含扣除手续费后
的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用于日常生产经营活动。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公司将视情况办理销户手
续,注销相关募集资金账户,与此同时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
金专户监管协议也将随之终止。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年产 2.65 亿人份体外诊断试
剂的产业化升级技术改造项目”以及“IVD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
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上述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
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本次部分募投
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合理优化配置资源,提高资
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和长期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
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杭州奥泰生物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
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廖妍华 张兴忠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