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31 证券简称:恩威医药 公告编号:2024-039
恩威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 3%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恩威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0 日分别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计划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
易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 A 股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
权激励。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7,5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 42.69 元/股(调整后),具体回购股份
的数量以实际回购为准,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1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7)。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比例每增加 1%的事实发生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内披露回购进展情况公告。
截至 2024 年 7 月 19 日,公司回购股份比例已达到总股本的 3%,现将相关
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进展情况
截至 2024 年 7 月 19 日,公司已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股份数量合计 3,113,313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3.0258%(以截至 2024 年 7 月
成交价为 21.31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101,713,739.41 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和回购报告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二、其他说明
本次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数量、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第十八条
的相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二)公司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公司后续会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将在回购
期间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
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恩威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