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82 证券简称:恒申新材 公告编号:2024-062
广东恒申美达新材料股份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恒申美达新材料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9 日召开第
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
案》,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等的规定。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2024年8月6日(星期二)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8月6日9:15-9:25,9:30-11:30及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8月6日上午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1)截至 2024 年 7 月 30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
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
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与编码表
备注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编码
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议案
关于拟投资建设“高性能聚酰胺差异化纤维智能制造
项目”的议案
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项目贷款提供抵押担
保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将对上述议案进行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上述议案 2 为特别表决事项,
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
二以上(含)同意方可获通过。
上 述 议 案 详 细 内 容 请 查 阅 公 司 于 2024 年 7 月 20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会议现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
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
件、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内容见本通知附件 2)和持股凭证。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
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
《授权委托书》(格式、内容见本通知附件 2)和持股凭证。
(3)为便于会务组织,请于 2024 年 8 月 2 日之前将出席股东大会的书面确认回
复(见附件 3)连同所需登记文件扫描件以传真或邮件式送达至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地址: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江会路上浅口广东恒申美达新材料股份公司
邮编:529100
电话:0750-6109778
传真:07506103091
邮箱:liu000782@163.com
联系人:何嘉雄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可以通过互联网投票
系统(网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和深交所交易系统参加投票。合格境外
机构投资者(QFII)、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证券金融公司转融通担
保证券账户、约定购回式交易专用证券账户等集合类账户持有人的投票,应按照《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规定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投
票流程请见本股东大会通知的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恒申美达新材料股份公司董事会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
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
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1:30 和 13:00-15:00。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
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票。
附件 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广东恒申美达新材料
股份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代表本单位(本人)按以下权限行使表决权。
表决意见
编码 提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非累积投票议案
关于拟投资建设“高性能聚酰胺差异化纤维智能制
造项目”的议案
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项目贷款提供抵
押担保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证券账户号:
委托书签发日期: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附件3:
出席股东大会的确认回执
致广东恒申美达新材料股份公司:
本人:
证券账户卡号码: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本人为广东恒申美达新材料股份公司 股A股股份的注册持有人,兹确
认,本人愿意(或由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于2024年8月6日举行的公司2024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签名(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