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阳股份: 山西华阳集团新能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

证券之星 2024-07-19 17:4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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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华阳集团新能股份有限公司
    山西华阳集团新能股份有限公司
             山西华阳集团新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目     录
        山西华阳集团新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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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公司负责大会的程序安排和会务工作,出席会议人员应当听从公司
工作人员安排,共同维护好大会秩序。
  二、为保证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者股东代理人、
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以及董事会邀请的
人员以外,公司有权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对于影响股东大会秩序和损害
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将按规定予以制止。
  三、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表应当持身份证或者营业执照复印件、
授权委托书和证券账户卡等证件办理签到手续,在大会召开前,会议终止登
记。未签到登记的股东原则上不能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四、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当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
影响大会的正常程序。否则,大会主持人可以劝其退场。
  五、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
权等各项权利。
  审议提案时,只有股东或者股东代理人有发言权,其他与会人员不可提
问和发言。每位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发言原则上不超过五分钟。
  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发言要举手示意,经大会主持人许可之后方可发言。
股东应针对议案内容发言,否则,大会主持人可以劝其终止发言。股东大会
在进行表决时,股东和股东代理人不可进行大会发言。
  六、对股东和股东代理人提出的问题,由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或者由主
持人指定的相关人员作出答复或者说明。
  七、股东大会审议大会议案之后,应当对议案作出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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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保障股东在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依
法行使表决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制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办法。
  一、大会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表决。股东或者股东代理人对议案进行表决
时,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
权;股东或者股东代理人投票时应当注明股东名称或者姓名、所持公司股份
数、股东代理人姓名,以便统计投票结果。
  二、大会对议案进行逐项表决,在“同意”、“反对”、“弃权”中任
选一项,选择方式应当以在所选项对应的栏中打“√”为准;未填(涉及股
东或者股东代理人需要回避表决的议案除外)、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
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应
计为“弃权”。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
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前,将现场推举两名股东代表与律师及监
事代表一同参与计票、监票,现场出席会议股东不足两人或因与审议事项存
在关联关系时,由律师及监事代表进行现场计票、监票。
  五、本次会议议案表决完毕之后,请股东或者股东代理人将表决票及时
交给计票人员,以便及时统计表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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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会议时间: 2024年7月29日(星期一)上午 10:00。
现场会议地点: 山西华阳集团新能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其中:
        网络投票平台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
        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
        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会议主持人:    公司董事长王永革。
                       议程内容
一、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开始
二、审议议案
  关于变更公司董事及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三、回答股东及股东代表提问
四、股东及股东代表投票表决
五、宣读现场表决结果
六、休会
七、复会并结合网络投票结果宣读最终表决结果
八、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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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 1. 关于变更公司董事及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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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变更公司董事及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因王立武先生到龄离岗,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提名
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董事
会审议通过,提名崔新武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同时,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部分委员作出相应调整,王玉明先生担任
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委员,崔新武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
日止。
  本议案经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候选人简历:
  崔新武,男,汉族,1974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
会计师。历任发供电分公司总会计师,阳煤电力销售公司财务总监,化工集
团计划财务处处长,太化股份公司董事、总经理,华润电力(宁武)公司监
事,兆丰铝电公司党委委员、董事、总会计师、法律事务部部长,兆丰铝业
公司党委委员、监事会主席,同德铝业监事会主席。现任山西华阳集团新能
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财务部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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