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86 证券简称:嘉麟杰 公告编号:2024-027
上海嘉麟杰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7 月 18 日 15: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7月
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7月18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菜园街1号东旭大厦综合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杨希女士(视频方式)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
东大会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
嘉麟杰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1)出席会议股东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0 人,代表股份 134,944,3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6.219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131,640,000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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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822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8 人,代表股份
(2)中小投资者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7 人,代表股份 3,299,900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396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7 人,代表股份
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
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逐项表决结果如下: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4,12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892%;反对
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475,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0205%;
反对82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9795%;弃权
数的0.0000%。
本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
以上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4,12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892%;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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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475,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0205%;
反对82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9795%;弃权
数的0.0000%。
本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
以上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4,09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736%;反对
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454,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3841%;
反对84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6159%;弃权
数的0.0000%。
本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
以上通过。
总额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4,09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736%;反对
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54,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4.3841%;
反对 845,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6159%;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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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
以上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4,12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892%;反
对 824,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108%;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475,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0205%;
反对82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9795%;弃权
数的0.0000%。
本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
以上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4,099,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736%;反
对 845,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264%;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454,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3841%;
反对84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6159%;弃权
数的0.0000%。
本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
以上通过。
证券代码:002486 证券简称:嘉麟杰 公告编号:2024-027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4,12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892%;反
对 824,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108%;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475,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0205%;
反对82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9795%;弃权
数的0.0000%。
本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
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邵森琢律师、袁婕律师见证,并出具了
《关于上海嘉麟杰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结论意见为: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主体资格、出席会议人员主体资格、
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
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嘉麟杰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