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澳环保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证券代码:603822 股票简称:嘉澳环保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材料
嘉澳环保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目 录
议案二·关于公司放弃对子公司优先认购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7
嘉澳环保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网络投票时间: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
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2024 年 7 月 25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
的 投 票 时 间 为 股 东 大 会 召 开 当 日 2024 年 7 月 25 日 的
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7 月 25 日(星期四) 13 时 30 分开始
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桐乡市经济开发区·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二楼会议室
会议主持人: 沈健先生
一、宣读大会规则;
二、推举监票人、计票人;
三、会议审议内容;
四、股东对以上议案进行审议;
五、股东对以上议案进行表决;
六、统计表决结果;
七、宣读表决结果;
八、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九、律师宣布法律意见书 ;
十、宣布大会结束,与会股东在有关会议记录、决议上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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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法》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等相关法规、文件的精神,以及本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
则》等制度的要求,为了维护全体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证公司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特制定本须知。
的持股总数,登记出席股东大会的各位股东请准时出席会议。
并履行法定义务和遵守规则。 对于干扰股东大会秩序和侵犯其他股
东合法权益的,大会秘书处应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按股东发言登记时间先后,安排股东发言。股东临时要求发言,应先
举手示意,经主持人许可并在登记者发言之后,即席或者到指定发言
席发言。有多名股东临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先发言。不能确定先
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
保证会议的高效率,每一股东发言应简洁明了,发言内容应围绕本次
股东大会的主要议题,每位股东发言时间不超过5分钟。股东违反前
款规定的发言,主持人可以拒绝或者制止。公司董事会和管理人员在
所有股东的问题提出后统一进行回答。
代理人)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公司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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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以
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士入场。本公司董事会和其他召集人将
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对于干扰股东大会、寻衅
滋事和侵犯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将采取措施加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
关部门查处。
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相结合的方式表决,股东只能选择现场
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
一次投票为准。现场表决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表决,由推选出的两名股
东代表参加计票、监票。(审议事项与股东有关联关系的,相关股东
及代理人不得参加计票、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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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一
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进一步增强连云港嘉澳的资本实力、促进新项目的开展,连云港嘉澳新
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连云港嘉澳”)现有股东本公司、连云港嘉澳股权投资基
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连云港投资”)、浙江嘉澳绿色新能源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嘉澳新能源”)、沈健、王艳涛、沈颖川、罗佰聪、章金富、徐韶钧、
黄潇、陆跃锋、潘翀、李一罡、徐旭、钟周红、傅俊红、李元博、LIM ZHI HENG、
何健、唐文君、毛平以及 bp Biofuels Investments Limited(以最终注册审核通过为
准,以下简称“bp”或“投资者”)拟共同签署《《bp Biofuels Investments Limited
与连云港嘉澳新能源有限公司、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嘉澳绿色新
能源有限公司、连云港嘉澳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及关联自然人之
增资认购协议》(以下简称“《增资协议》”),连云港嘉澳拟增资扩股并引入投
资者。按照《增资协议》约定的条款和条件,各方同意 bp 以人民币 35,300 万元取
得连云港嘉澳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 35,300 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连云港嘉澳的注
册资本由人民币 200,000 万元增加至人民币 235,300 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将
继续作为连云港嘉澳控股股东,仍然对连云港嘉澳拥有实际控制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
子公司增资扩股并引入投资者暨放弃优先认购权的公告》。
请各位股东审议。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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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二
关于公司放弃对子公司优先认购权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
各位股东:
为进一步增强标的公司的资本实力、促进新项目的开展,连云港嘉澳新能源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连云港嘉澳”)现有股东本公司、连云港嘉澳股权投资基
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连云港投资”)、浙江嘉澳绿色新能源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嘉澳新能源”)、沈健、王艳涛、沈颖川、罗佰聪、章金富、
徐韶钧、黄潇、陆跃锋、潘翀、李一罡、徐旭、钟周红、傅俊红、李元博、LIM ZHI
HENG、何健、唐文君、毛平以及 bp Biofuels Investments Limited 拟共同签署
《BP Biofuels Investments Limited(以最终注册审核通过为准,以下简称“bp”
或“投资者”)与连云港嘉澳新能源有限公司、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嘉澳绿色新能源有限公司、连云港嘉澳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及关联自然人之增资认购协议》(以下简称“《增资协议》”),连云港嘉澳
拟增资扩股并引入投资者。按照《增资协议》约定的条款和条件,各方同意 bp
以人民币 35,300 万元取得连云港嘉澳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 35,300 万元。本次增
资完成后,连云港嘉澳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200,000 万元增加至人民币 235,300
万元。作为连云港嘉澳的股东,公司及公司董事沈健、沈颖川、章金富、王艳涛
就本次增资事项放弃优先认购权。
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将继续作为连云港嘉澳控股股东,仍然对连云港嘉澳
拥有实际控制权,连云港嘉澳仍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对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不
造成影响,亦不会对公司的财务及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
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
子公司增资扩股并引入投资者暨放弃优先认购权的公告》。
请各位股东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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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