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大思诺: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7-18 18: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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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851      证券简称:交大思诺       公告编号:2024-042
              北京交大思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交大思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
案已获2024年6月5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
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会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86,933,400股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4.50元(含税)
                              ,公司剩余可分
配利润结转至以后使用。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86,933,400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4.5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
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
金每10股派4.05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
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
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
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
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7月25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7月26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4年7月2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
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4年7月
 六、调整相关参数
  公司相关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其
“自锁定期届满之日起24个月内,若本人试图通过任何途径或手段减持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前本人已持有的公司股票,本人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若在本人减持公司股票前,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
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人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的发行价格除权除息后的价格。”根据上述承诺,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
完成后,上述最低价格亦作相应调整。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镇立业路3号院2号楼
 咨询联系人:胡波
 咨询电话:010-62119891
 传真电话:010-62119895
 八 、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交大思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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