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光股份: 关于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07-18 16:0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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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76     证券简称:星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6
              广东星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不涉及具体交易金额,后续具体合作事项仍需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共同协商确定。
本协议的签订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影响程度,需视合作双方其他具体协议的签
订和实施情况而定,协议的签订、实施进度和执行情况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明、智能家居、紫外消杀、信息安全等业务。公司本次与高新区集团的战略合作,
通过资源共享与整合,有助于公司拓宽销售渠道,增强市场竞争力,进一步提升
公司的销售规模和盈利水平,对公司的经营与业绩将产生积极影响,符合公司长
期发展战略规划。
  一、协议签订概况
  广东星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星光股份”)于 2024 年
《战略合作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双方基于长远发展考虑,形成深度
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就室内外照明、智能家居及智能停车场、特种光源照明及
紫外消杀、信息安全等领域开展战略合作。
  本协议为框架性协议,不涉及具体金额,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本
协议的签订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协议对方的基本情况
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房屋租赁;房地产中介服务;自有房地产
经营活动;物业管理;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
建筑物拆除(不含爆破作业);投资咨询服务。
  三、《战略合作协议》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
  甲方:广州高新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广东星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二)合作内容
允许范围内,在同等市场条件下,可优先推荐使用星光股份相关产品和服务。
目经验及良好的品牌形象,积极参与高新区集团项目,为高新区集团盘活存量物
业,提升物业效益比及经济价值。
等条件下,优先落户高新区集团权属物业,积极参与高新区集团的全方位招商引
资、物业去化,协同共赢。
  (三)双方权利及义务
场条件的价格。
损双方形象和利益。
交流。
  四、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高新区集团成立于 1984 年,前身是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发展总公司,
是广州开发区成立最早的国有企业之一。经过近四十年的发展,现已成为以生物
医药、检验检测、医美健康等生物医药与健康产业为主责主业的大型综合性国有
企业集团,资产规模超过 800 亿元,旗下共有全资及控股企业 70 多家,参股企
业 90 多家,与数十家世界五百强企业构筑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业务遍布多个国
家和地区,服务全球数亿人口。高新区集团定位于产业全周期的健康生活引领者、
区域全覆盖的美好城市建设者、服务全方位的创新社区缔造者。在生物医药与健
康产业领域,为众多大中小企业发展提供靶向式支持、全链条服务,构筑国际顶
尖生态圈、建设世界一流示范区、打造全球知名企业聚集地,致力于成为粤港澳
大湾区世界级生物产业集群运营商。
  公司深度整合资源和引进团队,重点投入并积极开拓工程照明、商业照明、
智能家居、紫外消杀、信息安全等业务。公司本次与高新区集团的战略合作,通
过资源共享与整合,有助于公司拓宽销售渠道,增强市场竞争力,进一步提升公
司的销售规模和盈利水平,对公司的经营与业绩将产生积极影响,符合公司长期
发展战略规划。
  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属于双方合作意愿的框架性、意向性约定,不
涉及具体交易金额,后续具体合作事项仍需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共同协商确定。本
协议的签订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影响程度,需视合作双方其他具体协议的签订
和实施情况而定,协议的签订、实施进度和执行情况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本协
议的签署及履行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将积极关注本协议的后续进展,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战略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广东星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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