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石化学: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7-17 21:2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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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669       证券简称:聚石化学            公告编号:2024-034
                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首发限售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 59,816,965 股。
   ?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4 年 7 月 25 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广
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0〕3569
号),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 股)股票 23,333,334 股,并于 2021 年 1 月 2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版挂牌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前总股本为 70,000,000 股,首次公开发行
A 股后总股本为 93,333,334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74,308,133 股,占公司发
行后总股本的 79.62%,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9,025,201 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限售股股东数量
为 4 名,对应限售股共计 59,816,965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49.30%,限售期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因上述股东触发延长锁定期的承诺,所持股份锁
定期延长 6 个月至 2024 年 7 月 24 日,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6 月 4 日公司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延长股份锁定期的公告》
                                       (公告编
号:2021-045)。现锁定期即将届满,将于 2024 年 7 月 25 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4 日、2023 年 4 月 17 日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00 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
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 股。2023 年 6 月 7 日,公司进行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公
司总股本由 93,333,334 股增加至 121,333,334 股,各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变。
  除上述情况外,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
分配、公积金转增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关于其持有的限售股上市
流通的承诺如下:
  (一)公司控股股东广州市石磐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承诺:
  (1)自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单位直接
或间接持有的首次发行上市前公司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3)本单位同时将遵守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自律机构及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
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控股东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4)公司上市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
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其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上述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公司上市后因派发现
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中国证监会、
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
  (二)公司实际控制人陈钢、杨正高承诺:
  (1)自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
间接持有的首次发行上市前公司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3)本人同时将遵守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自律机构及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
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实际控制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股份转让
的其他规定;
  (4)公司上市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
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其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上述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公司上市后因派发现
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中国证监会、
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刘鹏辉承诺:
  (1)自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
间接持有的首次发行上市前公司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3)本人同时将遵守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自律机构及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
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4)公司上市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
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其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上述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公司上市后因派发现
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中国证监会、
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严格履行相应的承诺事
项,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聚石化学本次上市流通的
限售股股份持有人严格遵守了其在参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承诺。本
次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等相关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相关
规定。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聚石化学本次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无异议。
    六、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 59,816,965 股。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4 年 7 月 25 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序              持有限售股         持有限售股占公   本次上市流通       剩余限售股
      股东名称
号              数量(股)         司总股本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广州市石磐石投
     资管理有限公司
      合计        59,816,965    49.30%   59,816,965     0
    注: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形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造成。
  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序号       限售股类型     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
  六、上网公告附件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
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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