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30 证券简称:仕净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7
苏州仕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司”、“仕净科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本次解除限售股东数量共计
通数量为 9,505,25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7301%。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
日即 2021 年 7 月 22 日起 36 个月。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和股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苏州仕净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807 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
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3,333,334 股于
(二)公司上市后股本变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苏州仕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62 号)核准,同意公司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注册申请。根据发行结果,本次最终发行对象为 6 名,发
行股数为 9,845,288 股,
发行价格为 42.66 元/股,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于 2023
年 4 月 3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由 133,333,334 股
增加至 143,178,622 股。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
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
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公司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
属登记工作,该部分限制性股票已于 2023 年 5 月 24 日上市流通。公司总股本由
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6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3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42,978,906.60
元(含税),不送红股。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转增后股
本由 143,646,622 股增加至 200,951,830 股。上述权益分派方案于 2024 年 5 月 28
日实施完毕。
截止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 200,951,830 股,其中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为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9.7259%。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前已发行股份。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40,280,66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即 2021 年 7 月 22 日起 36 个月。
除前述情况外,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至今,公司未发生其他因股
份增发、回购注销及派股票股利或用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导致股本数量变动的情况。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一)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作出的承诺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共计 2 名,分别为朱叶、叶小红女士。朱叶女
士为公司控股股东,朱叶女士、董仕宏先生、叶小红女士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上
述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以下简称“《招
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以下简
称“《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承诺情况如下:
公司控股股东朱叶,实际控制人董仕宏、朱叶及叶小红作出如下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直
接或间接(如有)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包括由该部分派生
的股份,如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公司股
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的发
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
接(如有)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届满后自动延长 6 个月的锁定期;公司股
票上市后 36 个月内,如果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除权后的加权平均价格(按
当日交易数量加权平均,不包括大宗交易)低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除
权后每股净资产值,则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 6 个月;本人在
上述锁定期届满后 2 年内减持公司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
价。
本人在任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
间接(如有)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且在离职后 6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
或间接(如有)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离职 6 个月后的 12 个月内通过挂牌交易出
售公司股票数量占本人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
上述发行价格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公司上市后因派发
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
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
本人实际减持时,严格遵守有权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包括但不限于数量、
期限、程序等。
上述承诺为不可撤销的承诺,不因本人离职、职务变化等原因而终止。本人
如未按照上述承诺进行减持,减持相关股份所取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
控股股东朱叶,实际控制人董仕宏、朱叶及叶小红在锁定期满,遵守相关法
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监管规则且不违背其已作出的其他承
诺的情况下,将根据资金需求、投资安排等各方面因素确定是否减持所持公司的
股份。控股股东朱叶,实际控制人董仕宏、朱叶及叶小红在其所持股份锁定期满
后两年内减持公司股份的,应遵守以下承诺:
减持条件及减持方式:本人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满后,在符合国家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减持条件且不
违反本人在公司本次发行时所作出的公开承诺的情况下,本人可根据需要以集中
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或其他合法方式适当减持本人持有的公司股票。
减持意向及减持数量:在符合上述减持条件的前提下,本人减持本次发行前
所持公司股份的,则根据不同情形分别作如下处理:
① 如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则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的减持股份总
数将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
② 如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则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的减持股份总数将
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③ 如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则向单个受让方转让的股份总数将不低于公
司股份总数的 5%,且转让价格下限比照大宗交易的规定执行;
④ 如通过其他合法方式减持,则遵循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
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依法减持。
减持价格:在符合上述减持条件的前提下,本人减持公司股票的减持价格根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交易规则具体确定。
减持期限:本人减持公司股份前,将提前 3 个交易日公告,并按照深圳证券
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如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
减持本人本次发行前所持公司股份的,本人将在首次卖出的 15 个交易日前向证
券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由证券交易所予以备案。
若法律、法规及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关的要求发生变动,则上
述承诺根据变动后的有效规定相应调整。
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则本人违规减持公司股份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
(二)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履行承诺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相关股东严格遵守了股份限售的承诺,亦不存在违反相
关减持承诺的情形,不存在未履行相关承诺导致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三)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也未对其
提供违规担保。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股东名 限售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比例 本次解除限售数量 本次实际可上市
称 (股) (%) (股) 流通数量(股)
朱叶 31,646,790 15.7484 31,646,790 7,946,790
叶小红 8,633,870 4.2965 8,633,870 2,158,467
合计 40,280,660 20.0449 40,280,660 9,505,257
注 1:本次股份解除限售股东中,朱叶女士及叶小红女士均为为公司董事,所持有的
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后,需同时遵守《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
其变动管理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股份减持相关规定,并遵循自身作出的“每年转让的直接
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得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的承诺,本次
解禁后朱叶女士实际可上市流通的股份数量应不超过 7,911,697 股;朱叶女士所持有公司股
份中 24,300,000 股处于质押状态,因此此次实际可上市流通的股份数量应不超过 7,346,790
股(部分质押股份解除质押后即可上市流通)。本次解禁后叶小红女士实际可上市流通的股
份数量不超过 2,158,467 股,叶小红女士所持股份不存在质押。
注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中,不存在股东为公司前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且离职未满半年的情形。
注 3: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后,上述其他股东仍须遵守关于股份减持的相关承诺(如有)
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董事会将监督相关股东在出售股份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并在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股东履行承诺情况,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
股票性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数量 占比 增加 减少 股份数量 占比(%)
(股) (%) (股) (股) (股)
一、有限售条件 30,670,920.
流通股 00
高管锁定股 460,425.00 0.2291 30,210,495.00 - 15.2628
首发前限售股 40,280,660.00 20.0449 - 40,280,660.00 0 0
二、无限售条件 170,280,910
流通股 .00
三、总股本 200,951,830.00 100 - 100
.00
注:最终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数据为准
五、保荐人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的股份数量、上市流
通时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股东承诺的内容;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
东严格履行了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相关承诺;公司关于本次限售股份
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保荐人对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
份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苏州仕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