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机构”)作为乐凯胶
“公司”)的 2014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
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凯胶片”、
项的保荐机构以及 2018 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
独立财务顾问,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乐凯胶片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慎的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4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698 号)批准,非公开发行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30,991,735 股 , 每 股 发 行 价 19.36 元 ,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元。上述资金于 2015 年 5 月 19 日全部到位,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验证,出具了《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5〕
第 711254 号)。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2018 年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基本情况
限公司向中国乐凯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
监许可〔2019〕1672 号)批准,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54,773,082 股,每股
发行价 6.39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349,999,993.98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
金净额 336,586,528.51 元。上述资金于 2020 年 1 月 17 日全部到位,并经中勤万
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出具了勤信验字【2020】第 0004 号《乐
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公司本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为上述募集资金的暂
时闲置部分。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不存在其他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
金的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17 日召开了九届四次董事会和九届三次监事会,于 2023
年 12 月 8 日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
资金投向收购乐凯光电材料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关联交易议案》和《关于收购
乐凯光电材料有限公司 100%股权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向对其增资的关联交
易议案》。乐凯光电于 2023 年 12 月 21 日完成工商登记变更并取得了相关登记机
关换发的《营业执照》,乐凯光电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乐凯胶片使用 2018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的原募投项目“医用影
像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拟投募集资金中的 28,253.46 万元收购乐凯光电 100%股
权,收购完成后拟将“医用影像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节余资金 5,326.56 万元、募
集资金利息 2,404.49 万元以及 2014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太阳能
电池背板四期扩产项目—14、15 号生产线”(以下简称“14、15 号线”)未使用的
资金 12,889.46 万元、募集资金利息 4,379.49 万元,共计 25,000 万元对乐凯光电
进行增资并以其为主体实施 TAC 膜 3#生产线项目建设。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募投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如下:
(一)2014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序 拟投入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累计已 进展情
项目名称
号 金额 使用金额 况
高性能锂离子电池 PE 隔膜产业化建
设项目
锂离子电池软包铝塑复合膜产业化
建设项目
太阳能电池背板四期扩产项目—8 号
生产线
太阳能电池背板四期扩产项目—14、
年产 5,000 万平方米多功能涂布复合
材料技改扩建项目
序 拟投入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累计已 进展情
项目名称
号 金额 使用金额 况
合计 60,000.00 44,856.12 /
注:乐凯胶片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0,991,735 股,每股发行价 19.36 元,募集资金
总额为 60,000.0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932.65 万元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59,067.35
元。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44,856.12 万元,累计
利息扣除手续费后金额 10,849.83 万元,余额合计为 25,061.06 万元(其中,使用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11,650.00 万元,募集资金银行专户余额为 13,411.06
万元)。
(二)2018 年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序 拟投入募集 募集资金累计已
项目名称 进展情况
号 资金金额 使用金额
合计 33,580.02 29,447.46 /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本次募集资金余额合计为 7,515.50 万元(其中,使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900.00 万元,以及募集资金银行专户余额 6,615.50
万元)。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结合乐凯光电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和乐凯光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提高募集
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公司拟使用 2014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
资金中的 8,462.95 万元和 2018 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募集配套资金的暂时闲置
募集资金中的 6,537.05 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
施的前提下,使用期限自公司九届十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最长不超过十二
个月。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
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四、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
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中的 15,000 万元临时补充
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该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会议审议程序
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针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发表了专项
意见,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乐凯光电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中的 15,000 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决议
通过之日起最长不超过十二个月。
六、保荐机构及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及独立财务顾问认为:
(1)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
议通过,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
相关规定。
(2)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
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符合公司业
务发展的需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及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唐亮
李良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财务顾问主办人:
李良
李想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