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53 证券简称:华盛锂电 公告编号:2024-038
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
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9 日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江苏
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 2024 年 7 月 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及指定媒体披露了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针对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
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
记管理。公司就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 6 个月内,即
的情况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提
交了自查申请,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认,并由中登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登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
股份变更明细清单》,核查对象在公司披露本激励计划的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
情况如下:
经公司核查,在本激励计划自查期间,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均不存在买卖公
司股票的行为。
三、结论
公司在筹划本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及公司相关内部保密制
度,严格限定参与筹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
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在公司首次公开披露本激励计划
相关公告前,未发现存在信息泄露的情形。经核查,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
前六个月内,未发现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
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或泄露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
特此公告。
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