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68 证券简称:绿康生化 公告编号:2024-067
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负债率超过 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为 70,251.67 万元,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净资产 50%。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司提供担保,担保风险可控。
供担保,亦不存在逾期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康生化”或“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14 日召开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 2023 年度
对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子公司绿康(玉山)胶膜材料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绿康玉山”)向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
人民币 60,000 万元的担保,其中新增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向玉
山县政府及下属国资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9,000 万元的担保,该担保额度预计
的有效期为自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内发生
的具体担保事项,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绿康玉山法定代表人与金融机
构签订相关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3 年度增加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
度暨增加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3)及《关于 2023 年第四次
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19)。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江西玉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玉山农商行”)
签署了《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绿康玉山履行债务提供人民币 990 万元的担
保金额(以下简称“本次担保”),同时,上饶市富饶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以
下简称“富饶担保”)对上述债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与富饶担保签署了《反
担保保证合同》,就绿康玉山向玉山农商行申请贷款事项向富饶担保提供融资本
金及利息等全部资金的反担保。本次反担保事项实质属于上市公司为上市公司子
公司提供担保,本次担保已履行公司及子公司内部审批程序,无需提交公司董事
会、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担保提供后,上市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余额(实
际发生的仍在担保期内的担保金额)为 72,331.67 万元。
三、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
从事同业拆借;办理银行卡业务;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提供保
管箱服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四、被担保方及被反担保方的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方基本信息
绿康(玉山)胶膜材料有限公司
造,新型膜材料销售,合成材料销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塑料
制品销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机械设
备销售,机械设备研发,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货物进出口(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 认缴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10,000 100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3 月 31 日(未经审计) 2023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47,900.74 47,817.59
负债总额 47,675.99 46,004.03
净资产 224.75 1,813.57
项目 2023 年度
(经审计)
营业收入 7,008.46 15,234.89
利润总额 -2,009.18 -8,145.41
净利润 -1,612.50 -5,731.09
(二)被反担保方基本信息
上饶市富饶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非融资性担保、与担保有关的融资性咨询、财务顾问等中介服务业务,以及按规
定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再担保业务(许可证编号:赣 36090031)
五、担保及反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玉山农商行签署的《保证合同》
笔借款合同确定的借款时起至到期之次日起三年。(2)单笔借款合同确定的借
款分批到期的,保证期间自最后一批借款到期之次日起三年。(3)如乙方根据
主合同之约定提前收回贷款的,则保证期间为自乙方向借款人通知的还款日之次
日起三年。
期利息、复利、罚息、法律文书指定履行期间的迟延履行利息、违约金、赔偿金
及乙方为实现债权的所有费用。乙方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告费、送达
费、鉴定费、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费、财产保全费、强制执
行费等。
(二)公司与富饶担保签署的《反担保保证合同》
代偿的债务人融资本金及利息等全部资金;(2)乙方因履行担保责任或因担保
而产生的其他责任所付出的资金;(3)债务人与乙方签订的《委托担保合同》
(4)
中约定的债务人违约责任范围及因债务人违约导致乙方被诉产生的律师费;
乙方因行使追偿权而支出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通知与催告费、诉讼费、律师费、
差旅费、评估费、拍卖或变卖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和执行费等)和其他
所有应付的费用。
六、董事会意见
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及相关反担保有助于其自身业务发展的需
要。本次被担保方绿康玉山为公司持股 100%的子公司,公司对其经营具有控制
权,担保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的利益的情形。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提供担
保,无其他对外担保。本次担保提供后,上市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余额(实
际发生的仍在担保期内的担保金额)为 72,331.67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净资产的 175.87%。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形,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
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等。
八、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