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高电新: 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07-16 18:2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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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52        证券简称:长高电新           公告编号:2024-55
                 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9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24 年 5 月 24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
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
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要求,
现将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最新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及数量
  本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已回购的公司股份。
  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7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
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
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8,000 万元(含)且不
超过人民币 16,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 9.19 元/股(含),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
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公司
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 6 个月内。鉴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 2024 年 5 月 16 日实
施完毕,根据公司回购股份方案,自 2023 年度权益分派除权除息之日(2024 年 5 月 16
日)起,公司回购价格上限由 9.19 元/股调整为 9.12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回购股份数量共计 1,318.22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13%,最高成交价为 6.99 元/
股,最低成交价为 5.67 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 80,002,830.00 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
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本次通过非交易过户的股份数量为 1,318.22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13%,均来源于
上述回购股份。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认购及非交易过户情况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调整受让价格的情况说明
   根据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在审议本计划草案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本
计划标的股票过户完成日期间,公司若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配股或缩股等事项,该标的股票的价格可以做相应的调整。鉴于公司实施了 2023 年度权
益分派,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31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
整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受让价格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
相关规定及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将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受让价格由 3.43
元/股调整为 3.361 元/股。
   (二)非交易过户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了公司
员工持股计划证券专用账户,证券账户名称为“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2024 年员工持
股计划”,证券账户号码为“0899435187”。
   根据《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本员工持
股计划员工自筹资金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 4,430.5374 万元,以“份”作为认购单位,每份
份额为 1 元,持股计划的份额不超过 4,430.5374 万份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际资金总额为 4,430.5374 万元,实际认购的份额为 4,430.5374 万
份,未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拟认购上限,实际认购份额符合《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规
定。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出资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
其他方式,不涉及杠杆资金和公司提取的激励基金的情形,公司不向持有人提供垫资、借
贷等财务资助或为其贷款提供担保,亦不存在第三方为员工参加本持股计划提供奖励、资
助、补贴、兜底等安排。
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所持有的 1,318.22 万股公司股票已于 2024 年 7 月 16
日非交易过户至“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证券账户,过户
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 2.13%,过户价格为 3.361 元/股。公司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
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当前股本总额的 10%,任一持有人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
份额所对应的标的股票数量不超过公司当前股本总额的 1%(不包括员工在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上市前获得的股份、通过二级市场自行购买的股份及通过股权激励获得的股份)。
  根据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为 12 个月,锁定期自公司公告
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本员工持股计划授予标的股票分三期归
属,归属时点分别为自公司公告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满 12 个月、
  三、关于关联关系及一致行动关系的认定
  (一)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拟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以上参
加对象与本员工持股计划存在关联关系,在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本员工持
股计划相关议案时应回避表决。除此之外,本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未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存在一致行动的相关安排。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整体放弃因持有标的股票而享有的股东表决权,保留股东表决
权以外的其他股东权利(包括分红权、配股权、转增股份等资产收益权)。
  (四)本员工持股计划在相关操作运行等事务方面保持独立,持有人会议是本员工持
股计划的最高权力机构,由持有人会议选举产生管理委员会。管理委员会作为本计划的管
理机构,负责对本员工持股计划进行日常管理、代表本计划进行权益处置等具体工作。
  前述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自愿放弃其在持有人会议的提案权、表
决权,并已承诺不担任管理委员会任何职务。因此,本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
行动关系。
  四、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会计处理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的规定: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
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
债表日,应当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
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将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的规定进行相应会计处理,本持
股计划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公司将持
续关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
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
                                     董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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