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国科: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07-16 18: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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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722       证券简称:新余国科          公告编号:2024-036
              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5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和《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产生第四届董事会成员后,
经董事会全体成员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间要求,于 2024 年 7 月 16 日在新余市仙女湖区观
巢镇松山江村新余国科办公楼三楼会议室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具体内容
详见 7 月 15 日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本次会议由董
事袁有根先生主持,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其中
陶冶、雷恒池、熊进光和廖义刚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会,其他董事均参加现场会议,公司监事、
部分拟聘任高管列席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经过与会董事的认真讨论,举手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选举袁有根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与第四届
董事会任期一致。袁有根先生简历详见公司 2024 年 6 月 29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刘爱平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
期三年,与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刘爱平先生简历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审计部
负责人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王璞先生和何光明先生为公司
副总经理。任期三年,与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以上人选进行逐个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聘任王璞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聘任何光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以上人员简历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审计部负
责人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审计委员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游细强
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三年,与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游细强先生简历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审计部
负责人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颜吉成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任期三年,与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颜吉成先生简历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审计部
负责人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章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拟聘任李艳女士为公司审计部负责人,任期三年,与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李艳女
士简历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审计部负责人和证券
事务代表的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章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拟聘任陈花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与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陈花女
士简历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审计部负责人和证券
事务代表的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战略委员会,委员会由董事组成,董事会选举战略委员会具体
由袁有根先生、颜吉成先生、雷恒池先生 3 人组成,袁有根先生担任召集人。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委员会由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担
任召集人,并且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选举审计委员会具体由廖义刚
先生、熊进光先生、吴雄臣先生 3 人组成,廖义刚先生担任召集人。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提名委员会,委员会由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担
任召集人。董事会选举提名委员会具体由雷恒池先生、熊进光先生、刘爱平先生 3 人组成,
雷恒池先生担任召集人。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会由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占多
数并担任召集人。董事会选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具体由熊进光先生、廖义刚先生、陶冶先生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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