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化岩土: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07-16 00: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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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42          证券简称:中化岩土             公告编号:2024-051
               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现场会议于2024年7月15日下午14:00在北京市大兴区科苑路13号院1号楼公
司第二会议室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7月15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刘明俊主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中
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的有关规定。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1人,代表股份816,209,2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45.1914%。其中:
   (1)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747,281,27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41.3750%%。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6人,代表股份68,927,94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3.8164%。
  (3)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6人,代表股份22,366,974股,占公司
有 表 决 权 股份 总 数 的 1.2384 % 。 通 过现 场投 票 的 中 小股 东 3 人, 代 表 股 份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书面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一)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812,003,1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
的99.484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20,660,9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总数的92.3725%。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811,782,8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
的99.457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20,440,6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总数的91.3875%。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811,782,9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
的99.457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20,440,7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总数的91.3880%。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79,546,79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
的9.745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4,422,6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总数的19.7730%。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812,941,4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
的99.599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21,599,2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总数的96.5675%。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778,667,4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
的95.400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20,396,41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总数的91.1899%。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780,362,4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
的95.608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6,073,20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总数的71.8613%。
   刘明俊先生、邓明长先生、连文致先生、宋伟民先生、刘忠池先生、王浩先
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二)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813,772,7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
的99.701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20,430,4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总数的91.3422%。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817,002,72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
的100.097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20,660,48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总数的92.3705%。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812,272,72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
的99.517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20,430,48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总数的91.3422%。
   庄卫林先生、李慧聪女士、胡靖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三)关于监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814,272,72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
的99.762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20,430,48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总数的91.3422%。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814,502,72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
的99.790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20,660,48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总数的92.3705%。
   杨勇先生、刘莹泽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四)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10,950,7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7,108,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4900%;反对5,258,4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51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此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
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徐伟民律师、章佳平律师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
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人员
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
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表决结果
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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