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联科技: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07-16 00: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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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绿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市绿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联科技”、
                          “发行人”或“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4,150.00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
                              (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
在创业板上市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委
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
意注册(证监许可〔2024〕402 号)。
  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
联合证券”或“保荐人(主承销商)”或“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 21.21
元/股,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 4,150.0000 万股。本次发行价格未超过剔除最高报
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
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企业年金基
金和职业年金基金、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保险资金和合格境
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的孰低值,故保荐人相关子公司无需参与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
  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
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
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或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
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 830.0000 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和其他参
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即华泰绿联科技家园 1 号创业板员工持股集合资产管理计
划(以下简称“绿联科技员工资管计划”)和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引导基金(有限
  (以下简称“服贸基金”),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 829.8084 万股,约占本次
合伙)
发行数量的 20.00%,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与最终战略配售数量的差额 0.1916 万股
回拨至网下发行。
  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
始发行数量为 664.0000 万股,约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
量将根据网上、网下回拨情况确定。
  发行人于 2024 年 7 月 15 日(T 日)利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
初始发行“绿联科技”A 股 664.0000 万股。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的发行流程、缴款等环节,并于 2024 年 7 月
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公告》,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初步配售
数量,于 2024 年 7 月 17 日(T+2 日)16:00 前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认购资金应该在规定时间内足额到账,未在规定时间内或未按要求足额缴
纳认购资金的,该配售对象获配新股全部无效。多只新股同日发行时出现前述情
形的,该配售对象全部无效。不同配售对象共用银行账户的,若认购资金不足,
共用银行账户的配售对象获配新股全部无效。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
请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并按照规范填写备注。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深圳市绿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
资金账户在 2024 年 7 月 17 日(T+2 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投资者款
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
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
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
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
写限售期安排,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公告所披露的网下限售期安排。
   战略配售方面,绿联科技员工资管计划和服贸基金获得本次配售的证券的
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
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限售期届满后,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
对获配股份的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时,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
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人(主承销商)
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下投资者或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在证券交易
所股票市场各板块的违规次数合并计算。配售对象被列入限制名单期间,不得参
与证券交易所股票市场各板块首发证券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网下投资者被列入
限制名单期间,其所管理的配售对象均不得参与证券交易所股票市场各板块首发
证券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
   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
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含次
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
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
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一、网上申购情况
   主承销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供的数据,对本次网上发行有效申购情况进
行了统计,本次网上定价发行有效申购户数为7,760,471户,有效申购股数为
号码为000083173986。
   二、回拨机制实施、发行结构及网上发行中签率
   根据《深圳市绿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
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由于网上初步有效申购倍数为6,263.10136倍,超过100
倍,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
将扣除最终战略配售部分后本次发行数量的20.00%(向上取整至500股的整数倍,
即664.0500万股)由网下回拨至网上。回拨机制启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
终发行数量为1,328.0500万股,约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
    三、网上摇号抽签
   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定于2024年7月16日(T+1日)上午在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
路5045号深业中心311室进行摇号抽签,并将于2024年7月17日(T+2日)在《中
国 证 券 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证 券 时 报 》《 证 券 日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上公布网上摇号中签结果。
                                   发行人:深圳市绿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此页无正文,为《深圳市绿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
上市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之盖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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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深圳市绿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
上市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之盖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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