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钢天源: 关于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暨上市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07-15 23:23:21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002057        证券简称:中钢天源       公告编号:2024-025
                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暨上市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 137 名,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   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2024 年 7 月 19 日。
    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8 日召开第
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
的议案》,同意为符合条件的 137 名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相关事
宜,现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2021 年 9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第
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中钢天源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
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审核意见,公司聘请的北京
市君致律师事务所对本次激励计划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2021 年 10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
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中钢天源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审核意见,公司聘请
的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对本次激励计划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2022 年 2 月 23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国务院国资委批复的公告》,公司取得国务院国
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
批复》(国资考分[2022]50 号),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原则同意
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四)2022 年 2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第
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中钢天源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二次修订稿)》及其摘要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
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审核意见,公司
聘请的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对本次激励计划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同日公司发布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五)2022 年 2 月 25 日,公司通过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
露了《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报告书》,独立董事
杨阳先生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 2022 年 3 月 14 日召开
的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有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委托投
票权。
   (六)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25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了《中钢天源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二次修订稿)》,同时公
司将包括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等信息的名单在公司内部网站向公司全体员工进
行公示,公示时间为 2022 年 2 月 25 日至 3 月 6 日,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截至
有关的任何异议。
   (七)2022 年 3 月 9 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
象在《中钢天源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开披露前 6 个月
内(即 2021 年 3 月 24 日至 2021 年 9 月 24 日)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
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八)2022 年 3 月 14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中钢天源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及其摘要等相关
议案。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
授予日,并在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
需的全部事宜。
   (九)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中钢天源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
予数量的议案》及《关于向中钢天源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调整程序合法、
合规,调整后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授予条件已成就,确定的授予日
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就本
次激励计划的调整及授予等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十)2023 年 10 月 26 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
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期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公司业绩考核条件达成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十一)2024 年 7 月 8 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
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
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了同意的意见,监事会对
上述议案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审核意见。
   二、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情况
   (一)限售期已届满的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激励计划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为自获授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起至授予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符合解
除限售条件后可申请解除限制性股票数量的 33%。本次拟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的授予日为 2022 年 3 月 16 日、登记日为 2022 年 4 月 28 日、限售期为 2022 年
   (二)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成就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和《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二次修订稿)(以下简称“《考核办法》”),第一个解除限售
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如下:
      解锁期                业绩考核目标
             (1)2022 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 13%,且不
             低于同行业平均业绩或对标企业 75 分位值;
             (2)以 2020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基数,
  第一个解锁期     于 18%,且不低于同行业平均业绩或对标企业 75 分位
             值;
             (3)以 2020 年材料及相关产业营业利润 8038 万元为
             基数,2022 年材料及相关产业营业利润金额不低于
  完成情况:2022 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0.32%,不低于 13%,且不低于
同行业平均业绩或对标企业 75 分位值;2022 年较 2020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复合增长率为 49.77%,不低于 18%,且不低于同行业平均业绩或对标
企业 75 分位值;以 2020 年材料及相关产业营业利润 8038 万元为基数,2022 年
材料及相关产业营业利润金额为 25888.53 万元,不低于 9726 万元。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条件已达到考核目标。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
除限售期公司业绩考核条件达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2)。
  根据公司制定的《考核办法》,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对激励对象进行考核,
只有在上一年度绩效考核满足条件的前提下,才能部分或全额解锁当期限制性股
票,具体解锁比例依据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解锁期内考核成绩若为
B-良好及以上则可以解锁当期全部份额,若为 C-合格则可以解锁份额的 80%,剩
余份额由公司予以回购注销,若为 D-基本合格则可以解锁份额的 50%,剩余份额
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与股票市价的孰低值予以回购注销,若为 E-不合格则取消
当期解锁份额,当期全部份额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与股票市价的孰低值予以回购
注销;具体如下:
 等级     A-优秀    B-良好    C-合格   D-基本合格   E-不合格
解锁比例          100%        80%        50%        0
     注:授予年度或限售期年度考核为 D-基本合格(不含)以下,则取消激励
对象激励资格;解锁期考核为 D-基本合格(不含)以下,取消当期解锁份额,
当期限制性股票全部由公司统一回购注销。
     完成情况:实际授予的 143 名激励对象中,有 6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
及违反公司内部管理规章制度的规定,不再符合激励对象的规定。137 名激励对
象绩效考核结果为“B-良好”及以上,当期解除限售比例为 100%。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首期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
条件已经成就,根据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公司在限售期届
满后按照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三、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情况
下:
                     获授的限制       本次可解除限      剩余未解除
 姓名          职务      性股票数量       售的限制性股      限售数量
                      (股)        票数量(股)       (股)
 毛海波   董事长、党委书记        266,000      87,780     178,220
 吴刚      董事、总经理        173,000      57,090     115,910
 余进       副总经理         184,000      60,720     123,280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
 章超                173,000    57,090   115,910
        书、总法律顾问
 唐静       财务总监     173,000    57,090   115,910
 裴晓东      总工程师     150,000    49,500   100,500
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131人)
     合计(137人)   12,295,000 4,057,350 8,237,650
  四、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
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
有的本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
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
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3)本计划实施时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的 20%
限售至任职(或任期)期满后,根据其任期考核结果或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确定兑
现。
  (4)在本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
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
改后的《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类别        变动前           本次变动            变动后
有限售条件股份       12,860,000    -4,057,350       8,802,650
无限售条件股份      746,187,776     4,057,350     750,245,126
  总股本        759,047,776             0     759,047,776
  五、备查文件
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法
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七月十六日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中钢天源盈利能力良好,未来营收成长性良好。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