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作为
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立达信”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的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对立
达信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的
具体情况如下:
一、 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1〕2186 号)核
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50,000,000 股,并于 2021 年 7
月 20 日开始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限售股,共涉及 8 名股东,分
别为:李江淮、李潇帆、李永川、李潇宇、李春华、米莉、李冬敏、杨进美,股
份数量为 442,732,500 股,占公司最新股本总数的 87.99%。上述股东锁定期为自
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现锁定期即将届满,该部分限售股将于 2024 年 7
月 22 日起上市流通(因 2024 年 7 月 20 日为非交易日,故顺延至下一交易日)。
二、 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为 500,000,000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本数量变化如下:
持有的合计 7,267,500 股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流通上市。此部分股份解除限售后,
公司总股本 500,000,000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442,732,500 股,无限售条件
流通股 57,267,500 股。
下简称“激励计划”)中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的登记工作,向 189 名激励对象授
予 3,450,000 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 503,450,000 股,其中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446,182,500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57,267,500 股。
件,公司对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 62,500 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
购注销。回购注销实施完成后,公司总股本 503,387,500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
通股 446,120,000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57,267,500 股。
向 35 名激励对象授予 510,750 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
届满,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178 人,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
量为 1,300,500 股。此次变动后,公司总股本 503,898,250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
通股 445,330,250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58,568,000 股。
层面考核未达标而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对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
计 132,500 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回购注销实施完成后,公司总股本
一个自主行权期,激励对象可在此期间自主行权,行权将导致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持续变动)。
司层面业绩未达标而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对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合计 1,291,375 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回购注销实施完成后,公司总股本
一个自主行权期,激励对象可在此期间自主行权,行权将导致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持续变动)。
截至 2024 年 7 月 12 日,公司总股本为 503,186,751 股,本次上市流通的限
售股占公司最新总股本的比例为 87.99%。
三、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股东有
关承诺如下:
(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江淮及米莉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
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及本人配偶持有的发行人
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提议由发行人回购本人及本人配偶持有的该部分股
份。2、发行人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
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
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及本人配偶持有的发行人上市前已发行股份的锁定
期自动延长六个月。3、本人及本人配偶在前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
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
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将进行除权、除息调整)。4、前述第 1 至 2 项锁定期届满后,
本人在发行人任职期间,本人及本人配偶每年转让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及本
人配偶分别所持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
本人及本人配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二)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李永川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
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发行人上市前已发行的
股份,也不提议由发行人回购本人持有的该部分股份。2、发行人股票上市后六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
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
人持有的发行人上市前已发行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六个月。3、本人在前述锁
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将进行除权、除息调整)。4、
前述第 1 至 2 项锁定期届满后,本人在发行人任职期间,本人每年转让的发行人
股份不超过本人分别所持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本人离职后半年
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李潇帆、李潇宇、李春华承诺:
“1、自
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发行
人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提议由发行人回购本人持有的该部分股份。2、发
行人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
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
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的发行人上市前已发行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六个
月。3、本人在前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公
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将进行
除权、除息调整)。”
(四)公司股东李冬敏、杨进美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
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发行人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提
议由发行人回购本人持有的该部分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均严格履行了其所做出的承诺,不存在相关承
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形。
四、 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五、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 442,732,500 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4 年 7 月 22 日(因 2024 年 7 月 20 日为非交
易日,故顺延至下一交易日)。
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股东名 持有限售股 持有限售股占公 本次上市流通数 剩余限售股数
序号
称 数量(股) 司总股本比例 量(股) 量(股)
股东名 持有限售股 持有限售股占公司 本次上市流通数量 剩余限售股数
序号
称 数量(股) 总股本比例 (股) 量(股)
合计 442,732,500 87.99% 442,732,500 0
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序号 限售股类型 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
六、 股本变动结构表
变动前 变动数 变动后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 443,906,375 -442,732,500 1,173,875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 59,280,376 442,732,500 502,012,876
股份合计(股) 503,186,751 0 503,186,751
七、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
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均符合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
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上述股份锁定承诺。保荐机构对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王建峰 邓晓艳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