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保基建: 关于为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07-15 22:5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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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65   证券简称:天保基建   公告编号:2024-25
          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
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 295,985.93 万元(含本次担保额度)
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
保风险。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保证公司债券的顺利发行,公司拟就本次非公开发行不超
过人民币 4 亿元(含 4 亿元)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
事宜,向天津保税区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保投
控集团”)申请,由其为本次公司债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
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滨海开元房地产
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滨海开元”)为上述担保事项向天保
投控集团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
  天津天保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保控股”)为公司控
股股东,现持有公司 51.45%的股份,天保控股为天保投控集团
的全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
定,本次公司向天保投控集团提供反担保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票回避、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
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
董事尹琪女士、梁辰女士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
  本次关联交易议案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关联股东天保
控股将对本次关联交易议案进行回避表决。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金融业、高新技术产业、基础设施建设进行投资及管理、咨询服
务;国际贸易;仓储(危险品除外);货运代理;自有设备租赁;
物业服务;自有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天保投控集团 90.67%股权,天津中联置业有限公司持有天保投
控集团 9.33%股权。天保投控集团实际控制人是天津港保税区国
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团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 级,评级展望为稳定。
  (二)历史沿革、主要业务及财务情况
  天保投控集团成立于 2008 年 12 月,原名为天津保税区投资
控股有限公司,2009 年 9 月更名为天津保税区投资控股集团有
限公司。天保投控集团是由天津港保税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以下简称“保税区国资局”)作为出资人出资组建的国有独资
公司。目前天保投控集团作为天津港保税区管委会下属国有控股
企业,一方面承担了天津港保税区内各区域开发建设和运营服务
的职能;另一方面结合区域发展,通过进行结构调整和产业整合,
逐渐形成了交通运输业务、房地产开发业务、市政公用业务、金
融业务以及其他业务等主营业务板块,业务涉及市政公用业务建
设、能源供应、现代物流、航空、金融、汽车展贸、物业服务、
房地产等经营领域。
                                                单位:万元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6,796,979.17              16,773,542.92
  负债总额            11,374,081.36             11,327,350.45
 流动负债总额            7,039,936.40              5,705,862.00
  净资产              4,876,514.17              4,897,031.27
  营业收入             1,789,302.04               322,376.31
  营业利润              -125,398.37                -11,238.67
  利润总额              128,136.27                  19,038.31
  净利润                88,881.40                 12,889.44
  (三)关联关系
  天保控股为公司控股股东,现持有公司 51.45%的股份,天
保控股为天保投控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关联方天保投控集团为公司关联法人。
  (四)关联方天保投控集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面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4 亿
元(含 4 亿元)的公司债券,经公司向天保投控集团申请,天保
投控集团拟同意为公司上述债券的发行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
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公司拟由全资子公司滨海开元为
上述担保事项向天保投控集团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
保证反担保。公司实际对外担保责任以双方签署并生效的相关协
议为准。
  四、拟签订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担保协议及担保函
  担保人:天津保税区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
行的发行期限不超过 5 年(含 5 年)、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的
公司债券。
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根据实际发行的债券情况向天保
投控集团支付担保费用,每一期债券的担保费用为该期债券本金
的 0.05%,每年支付一次,支付时间与该期债券利息的付息日时
间相同。
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的本次债券到期日后六个月止。
  (1)本次债券的发行已获得深交所的核准;
  (2)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已签署本协议并加盖公
章。
  (二)反担保保证合同
  甲方(反担保人):天津滨海开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担保人):天津保税区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务以及本合同项下应由甲方承担但实质上由乙方垫付的其他费
用。
代表签字章)、加盖公章后成立,自双方权力机构审议通过后生
效。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融资需要所进行的,有利于公司拓
宽融资渠道、满足资金需求,将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
生有利影响,且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天保投控集团为公司本次
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提供担保,有利于降低发行成本,有助
于公司本次债券发行工作的顺利实施。公司为本次非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提供反担保,将增强债券的偿债保障,促进公司的持续稳
定发展,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
  六、董事会意见
  公司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本次债券向天保投控集团提供反担
保,是为了提高公司的融资效率,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反担
保对象天保投控集团的未来经营状况稳定,公司治理情况良好,
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公司对其反担保风险较小。本次反担保事
项符合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相关内部规定,不存在
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董
事会同意上述反担保事项。
  七、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 3 人,实际出席 3
人,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
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将
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八、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
的总金额
控制或相互存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类
型主要包括日常关联交易及关联方存贷款,其中日常关联交易累
计发生总金额为人民币 1,282.98 万元;公司在关联方存款余额
为人民币 0 元,贷款金额为人民币 93,700 万元。
  九、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
担保余额为 215,985.93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的 54.35%;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以外的单位提供的
担保金额为 8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4.69%。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况。
  十、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四年七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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