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308 证券简称:康冠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5
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
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共计 9,663,741 份,行权价格为 21.54 元/份。
为:2024 年 5 月 28 日至 2025 年 3 月 12 日。实际可行权期限为:自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手续办理完成之日起至 2025 年 3 月 12 日止
(如遇节假日提前至最后一个交易日止)。截至本公告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手续已办理完成。
<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关于<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 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
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对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
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审议通过《关于<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8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3-007)。
《关于<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权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
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须的全部事宜。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
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13)。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
意见,监事会对此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成的公告》。公司已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等有关规则
的规定,确定以 2023 年 3 月 13 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1,184 名激励对
象授予 1,922.8709 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 29.65 元/份。公司已完成 2023 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工作,股票期权登记完成时间为 2023 年 4 月 28 日。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及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数量的
议案》《关于注销 2022 年及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中有 33 名激励对象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
格,1 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股票期权激励资格,其获授予的股票期权 320,026 份
予以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剩余的股票期
权数量为 24,997,296 份,激励对象由 1,184 人调整为 1,150 人。公司 2023 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29.65 元/份调整为 22.14 元/份。公司独立
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20 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 2023 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 320,032 份股票期权的注销事宜已办理完成。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
达成的议案》,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满
足,同意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获授股票期权的 1,092 名激励对象在
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期内行权,行权价格为 21.54 元/份。
一、董事会关于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达成的说明
(一)第一个等待期届满的说明
届满,可申请行权所获总量的 40%。
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条件 是否满足可行权条件的说明
本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
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
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
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 公司未发生相关任一情形,满足行权
报告; 条件。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
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
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
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
激励对象未发生相关任一情形,满足
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
行权条件。
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层面第一个行权期业绩条件: 公司业绩达成情况:
值不低于 12%,目标值不低于 15%。 2023 年度营业收入相对于 2022 年增长
达到触发值公司层面行权比例为(实际增长率/ 率为 16.05%。公司第一个行权期业绩
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条件 是否满足可行权条件的说明
目标值)*100%;达到目标值公司层面行权比例 考核满足行权条件,公司层面行权比
为 100%。 例为 100%。
注: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
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个人业绩考核要求:
本次行权激励对象共计 1,092 人,经收
考评结果 合格 不合格
集激励对象 2023 年绩效考核结果,激
个人层面行权比例 100% 0%
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如下:
考评结果 个人行权比例 人数
激励对象当期实际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个
合格 100% 1,092
人当期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公司层面行权
不合格 0% 0
比例×个人层面行权比例
二、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的可行权安排
(一)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
(二)本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简称:康冠 JLC2,期权代码:037343。
(三)行权数量:总计 1,092 人,可申请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966.3741 万
份,占目前公司总股本 68,657.2613 万股的 1.4075%,具体如下:
获授的股票 本次可行 可行权数量 剩余未行
序号 姓名 职务 期权数量 权期权数 占已获授期 权股票期
(万份) 量(万 权的比例 权数量
份) (%) (万份)
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
人员以及董事会认定需要激励的其他员
工(1,088 人)
合计 2,415.9353 966.3741 40% 1,449.5612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事项,行权数量将做相应的调整;
(四)行权价格: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价格为 21.54 元/份。
(五)行权模式:本次行权采用自主行权模式。
(六)可行权日
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予的股票期权自等待期满后可以开始
行权,可行权日必须为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交易日,但下列期间内不得行权: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 30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
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30 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5)作为激励对象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告日后将遵守《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
理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禁止短线交易的相关规
定,在激励计划行权期内合法行权;
(6)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在行权后 6 个月内不得转让
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期限为:2024 年 5 月 28 日至 2025 年 3 月 12
日。实际可行权期限为:自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手续办
理完成之日起至 2025 年 3 月 12 日止。
(八)行权期内,公司激励对象在符合规定的有效期内可通过选定承办券商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系统自主申报行权。承办券商在业务承诺书中承诺其
向上市公司和激励对象提供的自主行权业务系统的技术规范完全符合证券交易所
及中国登记结算公司对于自主行权业务的操作要求,能够有效控制并防止激励对
象在相关敏感期内行权、短线交易。
三、本次激励对象行权情况与授予公告情况一致性说明
(一)2023 年 3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
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
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
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本次调整后,授予激励对象
人数由 1,214 人调整为 1,211 人,授予的股票期权总量由 1,939.7148 万份调整为
(二)2023 年 4 月 24 日,公司披露了《2022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向
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8.68 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 股。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2023 年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 29.65 元
/份调整为 22.14 元/份,2023 年股票期权的授予数量由 1,922.8709 万份调整为
(三)2023 年 7 月 5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22 年及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
权的议案》,因 33 名激励对象已离职,1 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股票期权激励资
格,同意公司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 320,026 份予以注销。
(四)2023 年 7 月 21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2 年及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20 日经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 2023 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 320,032 份股票期权的注销事宜已办理完成。
(五)2024 年 5 月 20 日,公司披露了《2023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向
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6.00 元(含税)。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
(六)2024 年 5 月 28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
议案》。公司 58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拟对其持有的已
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517,936 份予以注销。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由 1,150 人调整为 1,092 人,有效期内剩余的股
票期权数量为 2,415.9353 万份。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激励对象行权人数及数量与公司授予登记完成公告
的情况及授予时网上公示的情况一致。
四、不符合条件的股票期权处理方式
部分激励对象因离职或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导致行权期内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
不得行权,公司将按规定注销相应的股票期权。
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必须在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行权期内行权,在行权期
结束后,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转入下个行权期,该部分股票期权
自动失效,由公司注销。
五、本次股票期权行权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股权结构和上市条件的影响
本次可行权股票如果全部行权,股本结构变动将如下表所示:
本次行权前 本次行权后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非流通股 609,285,244 88.74% 609,413,875 87.53%
其中:高管锁定股 885,244 0.13% 1,013,875 0.15%
首发前限售股 608,400,000 88.61% 608,400,000 87.38%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77,287,369 11.26% 86,822,479 12.47%
三、总股本 686,572,613 100.00% 696,236,354 100.00%
注:表中数据为公司自行计算所得,最终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数据为准。
本次行权对公司股权结构不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会
发生变化。本期可行权期权若全部行权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二)对公司当年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激励对象采用自主行权方式进行行权。行权相关股票期权费用已根据企
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在等待期内摊销,并计入相关成本或费
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根据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假设本期可行权的股票
期权全部行权,公司总股本将由 686,572,613 股增加至 696,236,354 股,对公司基
本每股收益及净资产收益率影响较小,具体影响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数据为
准。
(三)选择自主行权模式对股票期权定价及会计核算的影响
公司选择 Black-Scholes 模型来计算期权的公允价值。由于在可行权日之
前,公司已经根据股票期权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
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在行权日,公司根据实际行权数量,确认股本和股本溢
价,同时将等待期内确认的“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转入“资本公积—股本
溢价”,行权模式的选择不会对上述会计处理造成影响,即股票期权选择自主行
权模式不会对股票期权的定价及会计核算造成实质影响。
六、个人所得税缴纳安排
本次行权激励对象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资金由激励对象自行承担。公司将根
据国家税收法规的规定,代扣代缴激励对象应交纳的个人所得税及其他税费。
七、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告日前 6 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经公司自查,参与本次股权激励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告日前 6 个月
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特此公告。
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