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77 证券简称:天山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9
天山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7 月 31 日上午 9:15 至 9:25,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4 年 7 月 31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公司将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
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投票规则: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
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
统投票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具体规则为: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
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4 年 7 月 24 日
(七)出席对象
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
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
股东;
(八)现场会议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世博馆路 70 号中国建材大厦会
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名称及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二)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相关内容具体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7 月 16 日披露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
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47)、《关于拟注册及发行中期票
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
提案 1 为普通决议事项,
需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 1/2 通过。
公司将就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者合计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
股东)表决票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身
份证明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公章的法人股股东单位的营业执
照复印件、法人股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自然人股东如本人参加会议,应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原件;如
委托代理人参加会议,应持书面的股东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委托人
身份证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
异地股东可以在登记时间截止前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办理登记,传真
或信函以抵达本公司时间为准。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博馆路 70 号中国建材大厦八楼董事会办公室。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按照上述登记方式携带相应的资料
到场。出席者食宿交通费自理。
联系人:李雪芹 叶虹
联系电话:021-68989008、021-68989175
传 真:021-68989042
电子邮箱:tsgfyehong@126.com
邮政编码:200126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博馆路 70 号中国建材大厦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
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
流程详见附件3。
五、备查文件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山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 1: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天山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会议提案行使如下表决权: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提案编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码
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
票提案
备注:
“反对”、“弃权”。
委托人(签字或法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人深圳证券帐户卡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份:
代理人签字: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2:
股东参会登记表
姓 名/ 身 份 证 号/
名 称 社会信用代码
股东账号 持 股 数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联系地址 邮 编
附件 3: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为“天山投票”。
对、弃权。
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
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
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
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为:2024年7月31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
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
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
行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