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明珠: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07-15 20:2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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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广东明珠          证券代码:600382        编号:临2024-048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 2024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无监事对本次监事会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
  ● 本次监事会议案全部获得通过。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 2024 年第二
次临时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7 月 9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并于 2024 年 7 月 15 日在
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会监事 3 名,实到会监事 3 名,会议由监事会主
席袁雯女士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此前,全体监事列席了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认为董
事会作出的决议和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和书面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表决结果为: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回购
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49)。
  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事项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相关审议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
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利安达事务所”)为公司
审计过程中尽职、尽责,能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及监管机构要求,遵守
会计师事务所的职业道德规范,客观、公正地对公司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具
有足够的投资者保护能力;项目合伙人、质量控制复核人和本期签字会计师不存
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为保持公司审计
工作的连续性,同意续聘利安达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与内
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本期审计费用合计为 150 万元人民币,其中财务审计费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
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50)。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
币20,000万元整是为了公司的经营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促进公司的健康发展,
提高经营效率,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监事会同意
公司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特此公告。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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