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95 证券简称:北路智控 公告编号:2024-31
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
会议通知于2024年7月12日以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并送达。本次会议于
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于胜利先生召集并主持。部分高管列席
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为提高
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
营、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额度不
超过人民币7.5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
超过12个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
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
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33)。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