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53 证券简称:庚星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1
庚星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浙江海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股东自行召集召开庚星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海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7月3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拟审议的“议案1、议案2、议案3、议案4、议案5”的
合计表决结果是决定“关于补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应选非独
立董事人数的前提;拟审议的“议案6、议案7、议案8”的合计表决结果是决定
“关于补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应选独立董事人数的前提。鉴于
表决结果存在不确定性,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关于补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的议案”按投票编码表“议案11——议案15”进行分情况表决;对“关于
补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按投票编码表“议案16——议案18”进
行分情况表决,详见本通知内容。
一、 召集人和所履行的召集程序
股东
浙江海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召集人持有庚星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庚星股份”或“上市公
司”)55,500,000 股股份,于 2024 年 3 月 18 日过户至名下后持有数量及比例未
发生变动。召集人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比例已连续 90 日超过 10%,持股比例具
体为 24.10%,符合《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关于股东自行召集和主
持股东大会的主体资格规定,且承诺在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前,持股比例
不低于 10%。
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请求庚星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
函》,并于函件中载明了拟审议的议案。董事会于 2024 年 6 月 27 日发出《庚星
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回函的公
告》
,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求庚星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召集并召开庚星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临
时股东大会的函》,并于函件中载明拟审议的议案(与提请董事会召集股东大会
审议的议案完全一致)。监事会于 2024 年 7 月 2 日发出《庚星能源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监事会关于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回函的公告》,不同意召开临
时股东大会。
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股东自行召集庚星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函》,召集人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
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自行召集召开和主持庚星股份 2024 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
相结合的方式
(三)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 年 7 月 31 日 14 点 30 分
召开地点:虹桥 1819 上海市闵行区吴中路 1819 号(紫藤路地铁站 3 号口
步行 90 米),8 楼 807A 会议室
(四)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自 2024 年 7 月 31 日
至 2024 年 7 月 31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
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五)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
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
执行。
(六) 投票方式涉及征集投票权(如适用)
无
三、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投票编码表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
序号 议案名称 型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关于提请罢免封松林先生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的议
案
关于提请罢免张立萃女士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的议
案
案
累积投票议案
一) (5)人
二) (4)人
三) (3)人
四) (2)人
五) (1)人
一) 事(3)人
二) 事(2)人
三) 事(1)人
注:1、上述议案 11——议案 18 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表决,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
投票时,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其
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 0 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
拥有的选举票数。
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的议案应选非独立董事人数的前提,而应选非独立董事人数决定了股东在关于补选公司第八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累积投票过程中的选票票数。鉴于前提议案表决结果存在不确定
性,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关于补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分别按应选人数为 5
人、4 人、3 人、2 人、1 人按投票编码表“议案 11——议案 15”进行分情况表决与适用。
如议案 1、2、3、4、5 均表决通过,则非独立董事应选人数为 5 人,关于补选公司第八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适用下述序号 11.01 至 11.06 的投票结果,得票超过半数且得票数多
的前 5 名(含)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当选;如议案 1、2、3、4、5 中任意 4 项通过,则非独立
董事应选人数为 4 人,关于补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适用下述序号 12.01
至 12.06 的投票结果,得票超过半数且得票数多的前 4 名(含)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当选;如
议案 1、2、3、4、5 中任意 3 项通过,则非独立董事应选人数为 3 人,关于补选公司第八届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适用下述序号 13.01 至 13.06 的投票结果,得票超过半数且得票数
多的前 3 名(含)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当选;如议案 1、2、3、4、5 中任意 2 项通过,则非独
立董事应选人数为 2 人,关于补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适用下述序号 14.01
至 14.06 的投票结果,得票超过半数且得票数多的前 2 名(含)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当选;如
议案 1、2、3、4、5 中任意 1 项通过,则非独立董事应选人数为 1 人,关于补选公司第八届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适用下述序号 15.01 至 15.06 的投票结果,得票超过半数的且得票
数最多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当选;如议案 1、2、3、4、5 均未通过,则非独立董事应选人数
为 0 人,股东无需就此种情况投票。
需要说明的是,关于补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分情况表决一、二、三、
四、五)序号 11.01 至 11.06、12.01 至 12.06、13.01 至 13.06、14.01 至 14.06、15.01
至 15.06 均是针对关于补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的投票,本次会议将视议案
应序号的投票结果。
选独立董事人数的前提,而应选独立董事人数决定了股东在关于补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的议案累积投票过程中的选票票数。鉴于前提议案表决结果存在不确定性,本次临时股
东大会对关于补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分别按应选人数为 3 人、2 人、1 人按
投票编码表“议案 16——议案 18”进行分情况表决与适用。如议案 6、7、8 均表决通过,
则独立董事应选人数为 3 人,关于补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适用下述序号
如议案 6、7、8 中任意 2 项通过,则独立董事应选人数为 2 人,关于补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的议案适用下述序号 17.01 至 17.03 的投票结果,得票超过半数且得票数多的前 2
名(含)独立董事候选人当选;如议案 6、7、8 中任意 1 项通过,则独立董事应选人数为 1
人,关于补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适用下述序号 18.01 至 18.03 的投票结果,
得票超过半数且得票数最多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当选;如议案 6、7、8 均未通过,则独立董事
应选人数为 0 人,股东无需就此种情况投票。
需要说明的是,关于补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分情况表决一、二、三)
序号 16.01 至 16.03、17.01 至 17.03、18.01 至 18.03 均是针对关于补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的议案的投票,本次会议将视议案 6、7、8 的合计表决结果而选择关于补选公司第
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适用相应序号的投票结果。
相关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
关公告及文件。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四、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
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
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
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
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
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
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
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
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 2。
(七)由于本次股东大会部分议案的投票以另一部分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前提
且涉及累积投票制,有关注意事项及表决方式已在本通知“三、会议审议事项”
之“特别提示”中说明,请股东在投票前仔细阅读。
五、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753 庚星股份 2024/7/23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本次股东大会选举议案候选人。
(四) 见证律师。
(五) 召集人确定的其他相关人员。
六、 会议登记方法
为保证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召集人将根据股东大会出席人数安排会议场地,
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需提前与公司联系并登记确认。
(一)登记手续
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
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址、传真号码以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请在传真或信函发出后电话确认,以
(二)登记时间
(三)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行 90 米),7 楼 716
(四)召集人的本次会议股东沟通、提案等权利事项的联络方式
七、 其他事项
(一)本次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二)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齐全
本通知“六、会议登记方法”之“(一)登记手续”之“1、”和“2、”规定的证
件凭证,以便验证入场。
特此公告。
浙江海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附件
(1)《庚星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向股
东回函的公告》
(2)《庚星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向股
东回函的公告》
附件 1:
授权委托书
庚星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4 年 7 月 31
日召开的贵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序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号
关于提请罢免封松林先生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的
议案
关于提请罢免张立萃女士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的
议案
关于提请罢免张秀秀女士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的
议案
序号 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投票数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
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表决票与上述表决授权不一致的,受托人可自行决定并行使投票权或以受托人现
场填写的表决票列明的表决结果为准
附件 2: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
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
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 100 股股
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 10 名,董事候选人有 12 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
举议案组,拥有 1000 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
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
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
董事 5 名,董事候选人有 6 名;应选独立董事 2 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 3 名;应
选监事 2 名,监事候选人有 3 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累积投票议案
…… ……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 100 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
(她)在议案 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 500 票的表决权,在议案 5.00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 200 票的表决权,在议案 6.00“关于选举董事
的议案”有 200 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 500 票为限,对议案 4.00 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
可以把 500 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
人。
如表所示:
投票票数
序号 议案名称
方式一 方式二 方式三 方式…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