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尔高: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7-12 21:2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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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1251       证券简称:威尔高       公告编号:2024-033
              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
会议于 2024 年 7 月 10 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7 月
事会主席肖祖核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
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进一步建
立、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以及员工与所有者共享机制,吸引和保留优秀的管理
人才和核心骨干,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
促进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与经营目标的实现,有利
于公司的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
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江西威
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江西威尔高
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为保证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和规
范运行,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激励公司(含子公司,下同)中层管理
人员、核心骨干员工勤勉尽责地开展工作,保证公司业绩持续稳步增长,确保公
司发展战略与经营目标的实现,董事会制定了《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程》等有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江西威
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对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初步核查后,监事会
认为:列入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为公司实施本激
励计划时在公司任职的中层管理人员、核心骨干员工,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
且不存在下列情形: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列入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的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者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
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监事会在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后,将
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 5 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
情况的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是公司根据
实际经营情况作出的合理决策,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符合全
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和审批程序
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的相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有关规定,公司决定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
  经公司监事会提名,推举饶建武、陶志为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
人。第二届监事会任期自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1) 提名饶建武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提名陶志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
选举。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非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
职工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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