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来股份: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07-12 21: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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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393       证券简称:中来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8
           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
次会议于 2024 年 7 月 12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7 月 4 日以电
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本次会
议由公司董事长曹路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
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签订能源管理节能服务合同暨关
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泰州中来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分别与关联方浙江浙能
能源服务有限公司签署《能源管理节能服务合同》,按照“合同能源管理”服务
模式合作开展储能电站项目,项目建成后按约定比例分配储能电站项目带来的节
能收益,项目运营期为项目并网之日起 10 年。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取得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
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关于公司及控股子
公司拟签订能源管理节能服务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关联董事曹路先生、林建伟先生、何文军先生、骆红胜先生、费惠士先生、
魏峥先生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30 日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提交的议案。会议具体事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
披露网站上的《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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