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33 证券简称:东湖高新 公告编号:临 2024-051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
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
知及材料于 2024 年 7 月 6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于 2024 年 7 月 11 日以通讯方式召
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
监事 3 人,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 3 人。会议决议情况公告如下: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拟与关联方签订债权转让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光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谷环保”)对
武汉花山生态新城投资有限公司形成的应收账款(合计金额 1,670.10 万元)以无追索
权的形式转让给湖北工建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关联交易定价原则,董事会的决策、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该事项符合光谷环保经营发展需求,不存在损害公
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全资子公司拟与关联方签订债权转让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编号:临2024-052)。
赞成: 3 人 反对:0 人 弃权: 0 人
特此公告。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四年七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