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96 证券简称:华勤技术 公告编号:2024-051
华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华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勤技术”或“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根
据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了调整,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
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
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露了《华勤技术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
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并于 2023 年 12 月 30 日对外披露了《华勤技术监
事会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
明及核查意见》。
了《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华勤技术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
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02)。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关于向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核查
意见。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关于向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二、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2 元(含税),每
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鉴于上述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若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
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股份登记期间,公司有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
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和
/或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的调整方法如下:
(1)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
P=(P0-V)÷(1+n)
其中:P0 为调整前每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n 为每股
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P 为调整后的每股限
制性股票授予价格。
由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已于 2024 年 2 月 6 日完成登记,
首次授予价格已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 2023 年度
权益分派方案,并参照以上公式自动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的首次授予价格=
(40.32-1.2)/(1+0.4)≈27.94 元/股。
(2)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的调整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时的调整方法为:
Q=Q0×(1+n)
其中:Q0 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数量;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
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
量);Q 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根据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8 日披露的《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结果公告》,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数量为 154.9395 万股,由于 2023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毕,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已根据《上海证券交易
所交易规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 2023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并参照以上公式自动
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154.9395×(1+0.4)=216.9153
万股;
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将根据上述公式进行调整,调整后的
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数量=33.2845×(1+0.4)=46.5983 万股。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调整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
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稳定性,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
实施。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
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调整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相关事项的调整。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该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调整事
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华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