韦尔股份: 关于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07-12 19:0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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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501          证券简称:韦尔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4
转债代码:113616          转债简称:韦尔转债
                  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注销原因:回购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未达到解除
限售条件的第三期限制性股票。
  ? 本次注销股份的有关情况
     回购股份数量           注销股份数量               注销日期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决策与信息披露
  (一)2024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六届
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不符合
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相关议案,鉴于公司 2023 年度业绩未达
到《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规定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
公司拟对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第三期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关联董事对上述议案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7 日在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
  (二)2024 年 5 月 15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
 ,已获得了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2024 年 5 月 16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减
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公告》(公告编号 2024-042),公示期为自公告之日起 45
日,公示期间公司未收到任何债权人对此次议案提出异议的情况,也未收到任何
公司债权人向公司提出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要求。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依据
  根据《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四节股权激励计划的具
体内容 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八)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的有关规
定,因 2023 年度公司业绩未达到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
核要求,公司拟回购注销相关激励对象已获授但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第三个解
除限售期限制性股票。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人员、数量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
术(业务)人员等 165 人,合计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 1,348,717 股。本次注销
完成后,本次激励计划不存在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三)回购注销安排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
开设了用于回购的专用证券账户(账号:B882328908),并向中登公司申请办理
对上述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1,348,717 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本次
回购注销预计将于 2024 年 7 月 17 日完成,公司后续将依法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
记手续。
  三、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份结构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变动前
    类别                           变动数           变动后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1,348,717    -1,348,717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214,426,982             -   1,214,426,982
    总计           1,215,775,699    -1,348,717   1,214,426,982
  注: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处于转股期,上述表格中“变动前”及“变动后”的股本结构
均未包含 2024 年 6 月 30 日后公司可转债转股导致的股份变动,具体可转债转股对股本结
构的影响将于每季度结束后进行单独披露。
  四、说明及承诺
  公司董事会说明: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涉及的决策程序、信息披露
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
规定和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
的安排,不存在损害激励对象合法权益及债权人利益的情形。
  公司承诺:已核实并保证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的对象、股份数量、
注销日期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已充分告知相关激励对象本次回购注销事宜,
且相关激励对象未就回购注销事宜表示异议。如因本次回购注销与有关激励对象
产生纠纷,公司将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已就本次
回购注销的相关事项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
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及《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次回购注
销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公司尚需依照《公司法》的规定履行减资程序。
  特此公告。
    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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