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00 证券简称:肇民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4
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7 月 3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
“《自律监管指南 1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公司对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
公示情况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一)公示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3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上海
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
称“《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等相关公告,并在公司内部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
象的姓名及职务进行了公示。
行记录;
予激励对象名单人员的异议。
(二)核查方式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身份证件、激励对象
与公司(含子公司,下同)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激励对象在公司担任的
职务等情况进行了核查。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南 1 号》《激励计划(草案)》及《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的公示
情况,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
意见如下:
(一)列入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管理办法》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
法、有效。
(二)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
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三)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为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
(业务)人员,均为与公司建立正式聘用或劳动关系的在职员工。前述激励对象
不包括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四)列入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基本情况属实,不存
在虚假、故意隐瞒或引起重大误解之处。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
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
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