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72 证券简称:中捷精工 公告编号:2024-042
江苏中捷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分派除权除息日)
一、回购股份方案概述
江苏中捷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2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
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
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在本次
回购价格上限22元/股(含)的条件下,按照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上限1,500
万元(含)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总数约为681,819股(取整),约占公司
当前总股本的0.65%;按照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下限1,000万元(含)测算,
预计可回购股份总数约为454,546股(取整),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43%。
具体回购股份数量和金额以回购期限届满或回购实施完成时实际回购的股
份数量和金额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
份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21日、2024年2月27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分别披露的《关于回购
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回购报告书》(公告
编号:2024-008)。
二、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原因
公司于2024年5月20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于2024年7月4日披露了《2023年度
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如下: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剔除已回购股份609,900股后的104,444,900股为公司分配基数,向全体股
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603503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根据公司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如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发生派息、送股、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
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
三、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结果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将对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自
本次权益分派除权除息之日(即2024年7月10日)起,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
限由人民币22.00元/股(含本数)调整为人民币21.94元/股(含本数),
具体计算过程如下:
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按公司总
股本(含已回购股份)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22元/股-0.0599999元/股≈
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2024年7月10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按照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 1,500万 元、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股本的0.65%;按照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人民币1,000万元、回购股份价
格上限21.94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455,789股,约占公司
当前总股本的0.43%,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
量为准。
四、其他说明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回购股份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公司在回购期限
内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中捷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