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文件
证券代码:000989 证券简称:ST九芝 公告编号:2024-082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7 月 30 日(星期二)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 2024 年 7 月 30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7 月 30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1)凡在股权登记日 15:00 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
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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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心东侧路甲 518 号 A 座)。
二、会议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累积投票
采用等额选举
提案
非累积投
票提案
特别提示:
举非独立董事 6 人、独立董事 3 人,股东代表监事 3 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
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
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 0 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
举票数。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表决项下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如果不同意该候选人可以投 0 票。
会方可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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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
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证
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刊登的本公司《第八届董事
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及其他相
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
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加盖公章)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
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除提供前述资料外还须持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和出席
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
证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除提供前述资料外还须持有出席人
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3)融资融券股东登记: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以及《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融资融券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等规定,投资者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本公司股票,由证券公司受托持有,并以证券公司为名义
持有人,登记于本公司的股东名册。有关股票的投票权由受托证券公司在事先征
求投资者意见的条件下,以证券公司名义为投资者的利益行使。有关参与融资融
券业务的投资者如需参加本次股东大会,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受托证券公司法
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受托证券公司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及股东
账户卡复印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送达方式将本条第 1 项所述资料或其复印件送达至登记地点或发送联系人邮箱,
注明“拟参加股东大会的人员”的字样,请于登记材料上注明联络方式。采用电子
邮件等非原件方式进行登记的,应该在会议召开前将原件提交会议签到处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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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长沙市桐梓坡西路 339 号,北京市朝阳区朝阳体育中心东侧路甲 518 号 A
座。
联系人:黄可、闻雯
联系电话:0731-84499762、010-84683155;传真:0731-84499759
电子信箱:dshbgs@hnjzt.com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的具体操作内容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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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
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
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
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票
… …
合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提案 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6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6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
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 选举独立董事(提案 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3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
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 选举股东代表监事(提案 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3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在 3 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
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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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
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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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代表本人/单位对会议所审议事项依照以下指示行使表决权。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可以投票
累积投票提
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选举票数
案
非累积投票
同意 反对 弃权
提案
投票说明:
(1)非累积投票:
请在“同意”、“反对”、“弃权”中的一项划“√”,多选、未选的,则视为无
效委托。
(2)累积投票:
请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如下: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应选人数。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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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举票数。
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
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
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有效证件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份数量和性质: 委托人股东帐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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