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11 证券简称:盛屯矿业 公告编号:2024-059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A 股股票(证券代码 600711)
于 2024 年 7 月 9 日、2024 年 7 月 10 日、2024 年 7 月 11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
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
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 经公司董事会自查及发函问询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和风险事项。
? 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7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
监会”)的《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 0282024006 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
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
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目前尚未收到立案结果通知。公司敬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一、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严重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在 2024 年 7 月 9 日、2024 年 7 月 10 日、2024 年 7 月 11 日连续三
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
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 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函问
询了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管理层核实,公司目前经营状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
未发生重大变化,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7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
简称“中国证监会”)的《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 0282024006 号),因公司涉
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
收到前述立案结果通知。
经公司自查,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0 日公告了《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06,000.00 万元到 126,000.00 万元,与上年同
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增加 89,594.69 万元到 109,594.69 万元,同比增
加 546.13%到 668.04%;与上年同期(重述后数据)相比,将增加 88,092.39 万
元到 108,092.39 万元,同比增加 491.93%到 603.61%。
同时也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书面征询核实:截至目前,公司、控股
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涉及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上市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重大交易类事项、业务重组、股份回购、
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公司未发现需要澄清或回应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
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核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二)其他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前述立案结果通知。立案调查期间,公司
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积极按要求整改,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
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
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
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
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特此公告。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