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龙杰: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暨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7-12 01:3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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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332         证券简称:苏州龙杰       公告编号:2024-056
              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暨股东权益变动
                     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东权益变动属于增持。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将导致
    公司股本结构将发生变化,且本次发行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
    十三条豁免要约收购义务的相关规定。
?   本次股东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将导致实际控制人发生
    变化。本次发行前公司实际控制人席文杰先生、席靓女士合计控制公司 58.19%
    股份。本次发行对象为邹凯东先生,其为席靓女士的配偶、一致行动人,本
    次发行完成后邹凯东先生将与席文杰先生、席靓女士共同控制公司,按照发
    行数量上限 16,778,523 股计算,三人合计控制公司 61.20%股份。
?   本次发行相关事宜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
    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
关议案,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 16,778,523 股,不超过发行前公
司总股本的 30%。在前述范围内,最终发行数量由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
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
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发布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公司董事、总经理,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席靓女士的配偶、一致行动人邹凯
东先生拟全额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根据本次发行方案测算,本次发行完成
后,发行对象持股情况及公司实际控制人权益变动情况的提示说明如下: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 21,634.72 万元,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席文杰先生、
和席靓女士,二人系父女关系,分别直接持有公司 688.69 万股、688.69 万股股份,
占公司总股本的 3.18%、3.18%;二人共同通过控股股东龙杰投资控制公司
  本次发行前,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邹凯东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本次发行完成后,若发行对象邹凯东先生认购数量按发行数量上限测算,不
考虑其他股份变动影响因素,公司总股本将增加 1,677.85 万股,公司总股本将变
更为 23,312.57 万股;
               邹凯东先生预计持股数量为 1,677.85 万股,持股比例为 7.20%
(邹凯东先生持有的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份额不计算在内);席文杰先生和席靓女
士分别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将变更为 2.95%、2.95%,二人共同通过公司控股股东
龙杰投资控制公司的股份比例将变更为 48.09%。
  邹凯东先生系席靓女士的配偶、一致行动人,其自 2017 年 4 月至今担任公
司董事,自 2016 年 10 月至 2023 年 4 月历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自 2023
年 5 月至今担任公司总经理,邹凯东先生对公司生产经营能够产生重要影响。本
次发行后,邹凯东先生预计成为公司第一大自然人股东、第二大股东。
  因此,综合上述邹凯东先生的持股、任职以及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席靓女士的
配偶和一致行动人的实际情况,本次发行完成后,邹凯东先生将与席文杰先生、
席靓女士共同控制公司,三人合计控制公司 61.20%股份,三人为公司的共同实际
控制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邹凯东:男,1987 年出生,中国国籍,住所为江苏省张家港市杨舍镇***花
园。2009 年 7 月至 2013 年 10 月,任中国民生银行张家港支行信贷经理;2013 年
  截至公告日,除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外,邹凯东先生近五年不存在其他任职;
除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外,邹凯东先生不存在其他控制的企业;邹凯东先生最近
事诉讼或者仲裁。
  三、《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主要内容
协议主要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7 月 1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四、所涉及后续事项
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上述事项的批准、审核通
过能否取得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收购义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豁免邹凯东先生的要约收购义务后,
邹凯东先生可免于向公司全体股东发出收购要约。
生变化。
   本次发行前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席文杰先生、
                     席靓女士,
                         合计控制公司 58.19%
股份。本次发行对象为邹凯东先生,其任公司董事兼总经理,为席靓女士的配偶、
一致行动人,本次发行完成后邹凯东先生将与席文杰先生、席靓女士共同控制公
司,按照发行数量上限 16,778,523 股计算,三人合计控制公司 61.20%股份。
的授权、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
承销商)协商确定。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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