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百科技: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7-12 01:2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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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005    证券简称:容百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9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4/6/24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3 个月内
预计回购金额       5,000 万元~10,000 万元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回购用途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      4,301,807 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 0.89%

累计已回购金额      99,988,513.72 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21.96 元/股~24.56 元/股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
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公告编号:2024-044)。
  因公司已实施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事项,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
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41.98 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41.68 元/股(含),
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4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
于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47)。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购公司股份 4,301,807 股,占公司总股本 483,029,659 股的比例为 0.89%,回购成
交的最高价为 24.56 元/股,最低价为 21.96 元/股,已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本次回购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
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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